中新网北京8月14日电(记者 俞岚)中秋节来临之际,商务部于今日对月饼生产经营者发出特别提示,要求其注意八大问题: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遵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月饼价格、质量、包装和搭售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2、生产者严格按照GB19855《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原辅料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生产过程严格食品安全控制,强化出厂检验管理;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健全进销台账,实行食品安全信息可追溯。
3、按照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卫生部2004年发布的《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4、按照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规范月饼的标签标示,真实反映产品属性,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5、严格执行GB19855《月饼》国家标准中关于“月饼销售包装成本不得超过月饼出厂价格的25%”和“每千克月饼的销售包装容积应不超过9.00×103 cm3”的强制性规定,禁止月饼过度包装。
6、月饼产品的生产销售应突出产品的特色与内在品质,禁止搭售其他物品。
7、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纳月饼原辅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影响,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行使经营者自主定价权,合理确定月饼的出厂价格。
8、规范销售行为,共同维护月饼市场秩序。
据商务部预测,今年月饼市场总体趋势是:月饼销售平稳增长,不会有较大波动;月饼消费更加理性,需求呈多样化;中低档月饼仍是市场主流,品牌效应突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大,月饼市场将呈现“健康、安全、环保”的发展特色。
近年来,国内月饼市场持续繁荣发展,2006年全国月饼产量已达到25万吨,市场销售额突破110亿元。但月饼市场也曾出现过“天价月饼”、搭售其他物品和过度包装等不良现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