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深圳13家卡拉OK歌厅的经营者成为本市首批缴纳卡拉OK版权费的KTV经营场所。但随后,中国音像协会的收费资格、收费方式引来一片质疑声。本报曾于5月25日和5月28日相继刊登《“中国音像协会有资格收费吗?”》和《交了版权费照样将成被告?》,对此事进行详细报道。
昨天,记者又获得最新消息。深圳市福田区娱乐行业协会的50家会员单位已经成立了谈判小组,他们希望能针对收费标准等问题与中国音像协会进行理性对话。而中国音像协会也通过本报传达了协商的意愿。
质疑一
收费标准远高于港台地区
“版权费应该要交,但是希望能交得合情合理。”福田区娱乐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说,经过一段时间考察,工作人员发现,中国音像协会制定的基本标准(12元/包房/天)远远高于港台地区。“以香港为例,一个有30个包房的卡拉OK企业每年要交纳的费用包括卡拉OK伺服器牌照年费和公开播放年牌费,共计港币68300元,平均到每天每包房应交纳的版权费为港币6.23元。而按照台湾的收费标准,如果以包厢数计算,每年每间包厢要缴3000元新台币,换算成人民币大约为759元,每天每包间的版权费约为2.08元人民币。”
多家卡拉OK厅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的收费标准比较高,给企业带来的负担比较重。福田区娱乐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称,他们进行了初步测算,深圳现有歌舞厅数量大约为500家,按照目前无论有没有生意都要“一刀切”的收费标准,整个行业一年下来要缴纳的版权费近亿元。
质疑二
“一刀切”收费标准不合理
“所有的卡拉OK经营者按照单一标准进行收费是不科学的。”福田区娱乐行业协会的法律顾问梅臻表示,英国、日本等地著作权管理组织的卡拉OK版权收费标准都考虑到了不同卡拉OK者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多元标准进行合理收费。
记者了解到,大部分卡拉OK歌厅都希望有多样化的缴费标准。比如企业可以按照包房费来收,可以按实际点歌数来收,也可以一次性买断版权。如果按点歌数来收,热门的歌曲应当比冷门的歌曲贵一些,而那些已经过了法定保护期的老歌就不应当再收费了。从技术上来说,在卡拉OK数字版权保护与运营管理系统建立之后,精确统计点歌数并非难事。同时,考虑到公平原则,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落后地区的收费标准也应该有所区别。
进展
音像协会欢迎协商
不久前举行的广东省卡拉OK版权收费新闻发布会上,中国音像协会新闻发言人曾表示,该协会将对那些拒不缴费、态度恶劣的歌厅提起诉讼,以法律手段维护知识产权。本应是国内维护知识产权标志性意义的卡拉OK版权收费事件,在多方争议下成了一个尴尬僵局。眼下,这个僵局有望在深圳被打破。
“收费标准不被认同,肯定很难推行,打官司需要消耗很长时间。如果我们都想拖着不缴费,完全可以慢慢打官司。”福田区娱乐行业协会负责人表示,时间拖得越长,对于版权人来说越不公平,因此他们希望能与中国音像协会进行理性沟通,通过谈判的方式确定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收费标准。
昨日18时,记者通过长途电话联系到中国音像协会新闻发言人冯全甫,转达了深圳部分卡拉OK经营者的想法。他表示,只要对保护音乐作品的版权有益,欢迎卡拉OK经营者以任何方式与他们进行沟通,当然,“谈出来的价格必须权益人能接受才可以。”如果双方谈不拢,版权人只能通过法律渠道追讨自己的权益。(周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