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有汰渍,天天吃火锅”,电视画面中,一家人围在圆桌边温馨地吃着火锅,笑星郭冬临头戴线帽,手拿一袋汰渍洗衣粉,和片中的一家人说出了这句广告词。近日,南京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美柯,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将郭冬临告上南京市白下区法院,索赔2.2万。原因是经多次使用了该品牌洗衣粉,并未出现郭冬临所说的效果。
受到了“名人效应”误导的南京一位78岁的老人徐某,同样也是看到一些媒体在宣传一种名叫“参龟固本酒”的广告,才买了这种酒的。广告中宣称这个酒“主治心脑血管病、风湿性疾病、肾病、贫血,服用15天后,四肢麻木、关节肿瘤等症状即可消失”等等。在广告中,影视明星张铁林身穿皇帝的服装,手中托着一瓶“参龟固本酒”。出于对名人张铁林的信任,徐老买了一瓶“参龟固本酒”,并回家按照说明书的要求按时服用。但是,服用多日后并没有达到张铁林所宣传的效果,自己年老体弱的一些病症也没有任何改善。 徐老说,事后他才从家人那里得知,早在去年12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06年第三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在被曝光的16种产品中,就有西安德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参龟固本酒”。
为此,他将张铁林告到白下区法院,要求其停止夸大宣传的广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自己损失237元。徐老介绍说,事后张铁林本人曾亲自打过电话给当事人,要求撤诉,但没有更进一步的接触。
据了解,早在2005年7月,国家药监局就颁布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根据《暂行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利用和出现国家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或者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也就是说,名人等公众人物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凡以消费者、患者、专家身份向受众推荐商品服务的广告都被列为重点查处对象。在产品广告中,名人使用“我用(吃、喝)了以后……”等语言,也被认为是以消费者形象出现,处于被禁止之列。
根据《广告法》的规定,虚假广告的责任人包括广告中的演员即名人,他们应该对自己代言的广告承担责任。因为明星的知名度大,对受众的号召力也大于普通人,容易使受众相信广告。虽然广告不是明星策划的,但从明星的声誉来看,虚假广告对他们也是有影响的。
对于这场官司,李美柯表示完全是一场公益诉讼,目的就是提醒那些为产品做代言的明星们“对广大消费者负起责任来”。李美柯说,今年春节过后,他就有状告代言明星的念头了。“当时主要是受郭德纲代言藏秘排油茶事件的影响。明星们做了虚假广告,但却不需要给消费者什么说法。我打这个官司就是为了提醒那些明星们,要对代言有清醒的认识,代言应该建立在产品功效真实的基础上”。
面对这场异地诉讼,郭冬临的刘姓助手电话里却对记者表示,郭冬临只是为产品做代言人,如果洗衣粉的质量有问题,消费者应该直接找生产厂家,跟郭冬临没有任何瓜葛。对于原告李美柯,刘姓助手表示怀疑他的动机。他认为,打这样一场官司,索赔2.2元,没有任何意义,属于原告自己找事。截至记者发稿时,记者没有联系上张铁林。 (刘益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