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音像协会湖南省联络站获悉,全国统一的“卡拉OK版权费权利许可使用合同”1月31日已运抵长沙,相关收费工作即将展开。
加上此前的文化部在长沙大张旗鼓地开展版权收费试点工作,此举标志着音像协会和文化部在长沙卡拉OK版权收费上正式开始短兵相接。
音像协:先交钱可优惠
中国音像协会湖南联络处负责人余耀卿表示,“卡拉OK版权费权利许可使用合同”由中国音像协会及中国音乐著作权管理协会制定,并盖有两家机构的公章。具体到长沙来说,对保护版权积极、优先自觉缴纳版权费的KTV业主,可以将‘12元每间包房每天’的标准调低,最大下调额度为20%。”
同时,余耀卿表示,因为目前还没有跟KTV企业直接接触,所以长沙还没有业主表达出愿意签定合同的意向。收费事宜将积极争取湖南本地的文化、版权、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
分抢歌曲导致重复收费?
不管文化部也好,音像协也罢,谁控制歌曲版权,谁才是老大。谁从源头上获得了歌手与歌曲的版权,那么,对KTV业主的制约就会较大。
在余耀卿提供的一份材料中,记者看到,目前已经有鸟人、太合麦田、中国唱片总公司、滚石、索尼、百代众多大陆、海外的音像公司授权中国音像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像平常K歌首选的一些热门歌手,如刘德华、张学友、周杰伦、孙燕姿、光良、品冠、蔡琴等也被网罗其中。
而记者从消息灵通人士处得知,目前在长沙进行文化部试点的“中文发”公司也宣称获取了部分唱片公司和歌手的版权授权。
根据中国音像协会的《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条款显示,音像公司的版权是唯一的,只能授权一家。按照这一条例规定,如果上述二家都拥有歌曲授权的话,那就形成了二分天下的局面,这样最直接的后果是,KTV业主要为消费者提供完整的歌曲服务,必须与文化部与音像协同时达成协议,这是否意味着业主要重复交费呢?而在此前多个场合,文化部与音像协的负责人均表示过,绝对不可能重复收费。
音像协:最理想是合二为一
对于这个问题,余耀卿表示,“不会冲突,文化部着重于管理和服务,他们的系统只是附带有收费功能,我们才是真正合法的收取版权费的相关组织。”同时,余耀卿表示,中国音像协会出台的“‘12元每天每间包房’的收费标准只是过渡性政策,这个标准是按照抽样调查进行的,相比较而言,文化部的按点击率收费更合理一些,他们也会尝试朝这方面过渡。我们理想的结果是两者合二为一。”
文化局:听从国家统一安排
此前作为长沙市KTV的主管部门以及文化部卡拉OK收费试点的主管部门,长沙市文化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究竟最后版权费怎么收,收多少,收谁的,要听从国家统一安排。
业主:统一后再来找我们收钱
一些KTV业主闻讯后表示,版权费肯定是要交,但是面对这种两家收费的情况,他们不会贸然交钱,希望双方统一后再交。
针对音像协声明,先交钱的可以最多优惠20%的说法,不少业内人士以及相关业主提出了质疑,“对于一项涉及广泛政策,就凭交钱先后便可以优惠,而且浮动高达20%,是否有失严肃性?提前对版权费的降低是否会扰乱市场,降得过低,以后如果实际的版权费比12元多,怎么提高?同样,现在多收了,以后这笔钱会退吗?”
采访后记
二家版权收费之争炒得沸沸扬扬,文化部门和版权部门对KTV管理职权方面出现交叉,政出多头,再加上复杂的利益冲突,这是导致这一争论出现的根源。
记者在采访中也十分困惑,这场争论中究竟谁会胜出?但仔细想想,这问题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保护知识产权,这已经时不我待;重要的是保护广大KTV业主的合法权益,不要出现重复收费。
问题已出,解决跟进,希望有关部门引起重视。
(来源:三湘都市报,作者: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