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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瓶费该不该收? 京、沪两地行业协会各执一词

2006年12月29日 15:22

  中新网12月29日电 “开瓶费”之争在北京餐饮业引发震动。《每日经济新闻》28日获悉,自首起消费者状告酒楼收开瓶费获法院支持后,中国烹饪协会、北京市烹饪协会、北京市饮食行业协会、北京西餐业协会一致表露观点,力挺收取开瓶费。而上海方面,相关协会的态度仍无变化,即酒店一旦允许自带酒水,就不应再收开瓶费。

  北京市烹饪协会秘书长罗远琪认为,消费者自带酒水进入餐厅,占用了餐厅的经营场所,理应支付服务费,而开瓶费实际就是产生服务的费用,他们将会把此问题反映给相关政府部门。

  上海餐饮行业协会和上海烹饪协会都表达了同样的立场———支持酒店谢绝自带酒水,但不允许收开瓶费。“餐饮顾名思义,一是餐二是饮,酒水本来是其主要的经营项目,如果人人都可以自带酒水,那么对餐饮企业的打击就太大了。”上海烹饪协会周先生表示,一旦酒店经协商后允许个别顾客自带酒水,那就不允许再收开瓶费。

  上海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吴东认为,收开瓶费的核心问题其实是“公允价格”问题。“长期以来,酒店供应的酒水价格一直都没有一个统一价格,每家酒店都可以随意开高价,消费者当然不能接受。就算要收开瓶费,也没理由收这么贵,这跟抢有什么区别?因此,北京法院对这场开瓶费案件的判决是正确的。”吴东表示。(张娟娟)


 
编辑:解佳涛】
:::相 关 报 道:::
·“自带酒水”博弈是一场持久战
·挑战行业潜规则
·“开瓶费”应进行充分立法博弈
·温州23家酒店联合谢绝自带酒水 遭各界人士质疑
·北京首起"开瓶费"案宣判 消费者自带酒水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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