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5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粮油供应工作稳定粮食市场的通知》精神,商务部日前发出《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流通企业的管理,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通知提出了4个要求,一要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特别是粮油市场的监测工作,密切关注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必要时,启动粮油等生活必需品日报制度。准确分析、判断、预测粮油市场走势,发现苗头性和趋势性问题要及时报告。加强与粮油经销企业的联系,密切掌握企业库存及购销情况。要加强信息引导,及时发布市场情况,防止恶意炒作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二要加强与铁路、交通、粮食部门的协调配合,使粮油加工、运输、销售各环节紧密衔接,确保市场渠道畅通。要组织指导流通企业积极备货,适当增加库存,确保节日期间粮油副食品不断档、不脱销。要根据实际情况,在交通不方便的居民生活区增设临时销售点,方便群众购买。要主动与学校、厂矿企业及城镇低收入群体联系,帮助落实购货渠道,降低采购成本。
三要加强对流通企业的管理,指导粮油经销企业建立索票索证制度,定期进行商品质量自检,重点对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渠道、包装质量、加工卫生环境等进行清查。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城镇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副产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四要把确保粮油市场供应、维护元旦和春节市场繁荣稳定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完善节日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制订周密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责任落实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