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激励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示范区已选定了14家科研院、高等院校及相关的高新企业,作为股权激励改革的首批试点单位。今后,这些机构的科技人员、经管人员可用自己的科技成果换持相关企业的股权。
激励对象
突出贡献人员可获奖
本次股权激励试点的对象,是对试点单位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
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是指关键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重大研发项目的负责人、对主导产品或核心技术做出重大创新或改进的主要技术人员。
做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员,则是指利用自己的管理知识,参与战略决策、领导某一主要业务领域、全面负责实施某一领域业务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
激励方法
科技成果可折股权
参加试点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有14家(具体名单见下表)。
其中,研究机构可采取科技成果入股、科技成果收益分成以及其它形式的激励方式;院所转制企业和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采取科技成果入股、科技成果折股、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份期权、分红权、科技成果收益分成及其它形式的激励方式。
针对各种激励方式,指导意见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例如,采取科技成果入股方式的,企业可将科技成果作为出资,所获股权(股份)的20%-50%,可以用于奖励该项科技成果的发明人及相关管理人员;采取科技成果折股的,折股总额不超过近3年该项科技成果所创造的税后利润的35%。
市委常委赵凤桐昨天还表示,目前,除上述14家机构外,第二批试点的准备工作也在加紧进行中。
首批股权激励改革试点单位名单(共14家)
一、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5家)
1、北京市新技术应用研究所2、北京市电加工研究所3、北京理化分析测试中心4、北京城市系统工程研究中心
5、北京市科学学中心
二、北京市农林科学研究院(3家)
1、北京市农林科学院蔬菜研究中心
2、北京派得伟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北京翎羽禽病防治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三、市属高等学校(3家)1、北京工业大学
2、北京建筑工程学院3、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四、北京市国资委系统(3家)
1、北京京仪仪器仪表研究总院
2、北京机电院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北京市农业机械研究所
马上就访
科技成果今后不会再“闲置”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是全国最大的地方科研院,该院的5家下属单位入选首批试点名单。昨天,该院副院长李永进表示,股权激励新规的出台,将会使科研人员更注重将科技成果市场化。
他称,之前,许多科研项目组完成课题,科研人员结题报奖就结束了项目。虽然也有相关政策鼓励科技成果入股,但实际的可操作性不高,很多有用的科技成果往往被闲置。
此次试点出台了更具体而系统的政策,以往那些难以分解的职务发明也有了分解的可能性;而科技成果入股、科技成果折股等股权激励方式,能够有效地把科技成果应用和科研管理人员的收益直接挂钩,有用的成果今后再也不会被闲置。(柳志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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