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公开谴责”拷问上市公司诚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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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交所“公开谴责”拷问上市公司诚信
2009年02月19日 08:46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统计发现,自上交所2001年发布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以来,先后有121家上市公司和768位公司高管遭到交易所的谴责,主要原因集中在信息披露不及时、违规交易以及发布不符实际的业绩预告等。

  尽管去年已有多家上市公司及高管因各种违纪行为而受到证监会的公开谴责或处罚,但依然没有起到太大的震慑作用。2009年以来,又有多家上市公司因违规而被公开谴责。

  上市公司屡遭交易所谴责

  近期交易所资料显示,今年2月份以来,海星科技、重庆路桥以及ST北生等多家公司遭到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17日宣布,重庆路桥控股股东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和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由于违规交易行为,于2009年2月16日被上交所公开处罚,重庆路桥已不符合上证公司治理板块申报条件。上交所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决定自2月18日起将其从上证公司治理板块中剔除。

  前一日,上交所也因ST北生对合计3.79亿元贷款行为没有及时披露,而对ST北生进行公开谴责。

  记者统计发现,自上交所2001年发布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以来,先后有121家上市公司和768位公司高管遭到交易所的谴责,主要原因集中在信息披露不及时、违规交易以及发布不符实际的业绩预告等。

  公开谴责拷问企业诚信

  上市公司作为公众投资的企业,诚信已经成为考核公司管理的重要指标。然而,在各种非正当利益驱使下,一些上市公司管理者屡屡失信于市场,失信于投资者。而稍前ST金泰(600385)高管失踪更是把上市公司失信推向极端。

  山西证券分析人士认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证所可按情节轻重,对违规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上市推荐人进行处分,可要求有关负责人支付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惩罚性违约金,对违规的董事、监事可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相应职务,对违规的上市推荐人可取消其资格等。而证监会也会采取谴责、警告等措施。但尴尬的是,同违规所带来的利益相比,这些处罚简直是“九牛一毛”,很难发挥惩戒作用。

  而曾经在上市公司工作的谢先生告诉记者,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是一个很难解决的症结,虽然每家公司都有监事会、董事会,但他们大多是在同一条船上的既得利益者,有的甚至是一人身兼数职。

  东方证券市场人士表示,针对上市公司失信,必须要强化控股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管人员的赔偿机制,增加违规成本。(记者 张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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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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