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股份六高管涉欺诈辞职 夏草:要承担民事责任
2008年05月29日 08:32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由于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1.7亿元,中捷股份包括董事长蔡开坚在内的六名董事昨日集体辞职。对此,财务专家夏草表示,相关责任人辞职后也不能逃避其违规行为,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捷股份董秘办工作人员昨日表示,董事会11名成员现近一半辞职,将尽快开会讨论新人选。
夏草认为,中捷股份在增发招股书中隐瞒了巨额占资事实,已构成欺诈发行股票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中捷股份认购者可以据此认定认购无效,要求中捷股份退还募资4.48亿元,并赔偿认购者的相关损失,中捷股份大股东应该以每10股送3股的股权赔偿和解形式对投资人进行赔偿。
今年4月,中捷股份被查出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高达1.7亿元。深交所为此公开谴责了其17名董监事,并对4名董监事、高管给予通报批评。(记者 赵侠)
【编辑:蓝玉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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