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将进一步惩罚宏达股份违规减持股东
2008年05月05日 10:36 来源:证券时报 发表评论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近日在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表示,将关注宏达股份两股东的违规减持行为,并做出进一步的惩罚措施。“绝对不会止于交易所的谴责,不能纵容这种乱卖行为。”该负责人说。
在上证所4月29日的日常监控中,发现宏达股份两个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账户,在当日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分别减持了751.36万股和696.23万股,减持数量占宏达股份总股本比例分别达到了1.46%和1.35%,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为此,上证所对上述两名“大小非”股东的违规减持行为进行公开谴责,并对其股东账户进行限制交易的处罚。同时,上交所还提请中国证监会继续查处。
这位负责人表示,对于类似的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将有比较具体的惩罚措施,切实对这一行为起到惩戒作用。(肖渔)
【编辑:蓝玉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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