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本报刊登的《烟台氨纶上市存悬疑》和《烟台氨纶涉嫌“实际控制人”披露不实》一组调查, 引起了相关部门和市场各方的强烈反响。昨日,国务院国资委相关部门表示,将对氨纶集团股权转让进行调查核实。
今年6月8日,就在烟台氨纶上市进程紧锣密鼓,曙光在望之时,烟台市国资委出人意料地将烟台氨纶大股东氨纶集团49%股权转让给氨纶集团与烟台氨纶管理层个人控制的裕泰投资。本报记者调查发现,随着这次股权转让的实施,裕泰投资的股东全面掌控了烟台氨纶及氨纶集团,由此,烟台氨纶实际控制人是否已经易主成为重大疑问。而且,由于其资产评估基准日距工商登记变更日期将近9个月,在此期间,本次转让的资产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但其资产评估值却没有进行相应的调整。并且烟台国资委放弃了这9个月期间增加的净资产,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因而此次股权转让还引发公众对巨额国资是否流失的强烈质疑。
稿件刊发的当天,国务院国资委相关机构的负责人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如果情况属实,地方国资委相关人员存在失职嫌疑。昨日,国务院国资委相关部门明确表示,氨纶事件是个典型案例,将对其进行调查核实。(记者:赵碧君 朱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