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兼6职
据悉,由于朱武祥已经在中兴通讯等6家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根据“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的规定,深交所对康佳集团近日提名朱武祥为其独董候选人的资格提出了异议。
为何朱武祥能够“越线”担当6家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这一疑问,深交所有关人员昨日的回答令人失望:“深交所这边并不清楚,需要问问上市公司。”
而记者从朱武祥担任独董的一家上市公司——华胜天成得知,成为上市公司独董,需要经过提名,交履历,经过深交所同意才行。康佳方面则表示,成为独董,一般是大股东提名,经过被提名人确认后即可提交深交所。
“还是按规则办吧,规定5家就5家。”钟朋荣在电话中说。这位曾经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任华立药业独董的经济学家对于深康佳独董这个敏感话语不愿过多发表意见。
并非个例
朱武祥一人任6家上市公司独董可谓创下了一项纪录。
此前,曾有报道兼任独董最多的家数是5家上市公司。如重庆工学院教授孙芳城,他曾在2005年同时担任过5家上市公司独董;前国有资产管理局企业司司长、后任中华咨询公司总裁的管维立也曾担任5家公司的独董和多家公司的监事。
不过记者查阅的资料显示,孙芳城目前除担任华邦制药、建摩B的独董外,其他都已不再担任,另外新增了高新张铜的独董。记者注意到,不少经济学家一人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的独董十分常见。如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目前就是广汇股份、华立控股的独董。
按照我国《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定,独董可以进行兼职,这样造成一些知名的专业人士身兼多家上市公司的独董,结果造成上市公司独董在时间安排上的矛盾:既要花时间完成本职工作,又要花费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完成上市公司独董的职责,所以独董能否履行其职责受到普遍质疑。
如以造假出名的公司郑百文,公司原独董陆家豪原是郑州大学副教授,因教学任务和大量社会工作导致其没有时间参加董事会,他因此成为第一位失职受到证监会公开处罚的独董。
亟待新独董制度
2001年8月16日,证监会正式引入这一制度。但让人吃惊的是,作为上市公司治理机构重要组成部分的独立董事制度,在引入中国即将满6年的时候,依然只有一个指导意见在行使着监管的功能。
有调查显示,63%的独董为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名产生,超过36%的独董为第一大股东提名。
“独董现在仍然是一个虚职,独董本来是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而设,让大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有一个平衡,但现在实际上都是大股东提名,要起到真正监督企业经营作用很难。”广东恒通程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名伟据此认为。
另外,一些制度上的原因也让独董难以发挥作用,例如2004年4月,某上市公司4位独董联合针对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9.49亿元资金问题发布公告,建议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解决控股股东占用资金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但最后却不了了之。原因就在于独董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要由上市公司承担,拿不拿钱由公司说了算。这样独董的“独立性”受到极大制约。
2004年新疆屯河(现中粮屯河)的独董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教授魏杰因称无法了解和把握新疆屯河的真实运行情况,决定辞去公司独董职务,当年魏杰还请辞了另外两家公司的独董职务,一家为刚刚上市的湖南长丰,另一家为上市公司南京医药。遗憾的是,昨日魏杰以开会为由婉拒了记者有关这一话题的采访。
不过,值得期待的是,证监会日前已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行政法规的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查,在《条例》中针对独董不“懂”事、独董不“独立”的现状对症下药,如赋予中小股东有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权利,草稿还明确规定,独董享有特别职权,即独董除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职权外,上市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经独董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独董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其他特定事项可发表独立意见。(记者 杨雪婷)
8月2日,康佳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8月1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对朱武祥独立董事任职异议函》。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局不再将朱武祥作为独立董事(以下简称“独董”)候选人提交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