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沈阳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股东之一——沈阳陵东实业发展总公司起诉达能方董事、达能中国区主席秦鹏一事,达能方面10日表示:在娃哈哈与达能合资成立的公司中任职的三位达能方董事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始终如一地维护合资企业的利益;且根据合资协议,达能方董事也并未受到非竞争性条款的约束。
经达能方面授权,负责新闻发布和联络的奥美公关联络人丁莹10日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已获悉此事,并代表达能方面阐述了以下意见。
她表示:“娃哈哈合资公司的三位达能董事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他们始终履行着应尽的法律义务和职责,无论是过去还是未来,都始终如一地维护合资企业的利益。”
丁莹还称:“根据有关的合资协议,受到非竞争性条款约束的不是达能方董事,而是宗庆后先生。”
7月3日,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在杭州召开的中外媒体见面会上,首次公布了其掌握的“达能方面同业竞争及其董事侵权问题的相关证据”。并称如合资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就三位达能方董事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娃哈哈集团方面将依法提起代位诉讼。
随后,在收到沈阳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监事会拒绝对达能方董事、达能中国区主席秦鹏提起诉讼的回复后,沈阳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股东——沈阳陵东实业发展总公司以“违反董事对公司忠实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为由,起诉秦鹏。(记者 张乐 裘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