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12日下午举行的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冯培恩发言指出,我国行政管理费用超常规增长与政府浪费现象有关。建议尽快出台《反浪费法》遏制政府浪费,加大节约型政府建设力度。
他介绍说,从1986年到2005年我国人均负担的年度行政管理费用由20.5元增长到498元,增长23倍,而同期人均GDP增长14.6倍,人均财政收入和支出分别增长12.3和12.7倍。可见20年来人均负担行政费用的增长速度明显快于人均GDP和财政收支的增长速度。我国政府机关单位建筑面积的能耗是美国1999年平均水平的133%。我国公务员人均纸张耗费量每年以10%的速度递增,是部分发达国家的10倍。我国行政管理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从1986年的10%到2005年的19.2%。20年间增长将近一倍,超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5.6%的标准。同期,我国抚恤和社会救济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只提高了0.5%,国防、科技和农业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下降了1.8、1.2和0.4个百分点。可见政府浪费加大了财政负担,挤占了科教文卫医和社会保障等公共资源,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
他建议:一、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加快透明政府建设。
二、健全行政绩效考核制度,明确政府浪费的责任主体。把行政费用占GDP和财政支出的比重、公务员人均行政费用和行政费用增长率等作为行政费用的控制指标,列入政府工作计划和报告,激发和保护政府官员节约和用好公共资源的积极性。把行政费用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并把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列为第一责任人,接受人大、政协和公众的监督,强化政府浪费的责任主体和责任机制。
三、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把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政府预算控制,并通过设置在中央银行的单一账户收支,使国库收支真实反映全部财政状况。实施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形成统一的政府预算,杜绝大笔公共财政资金体外循环和随意支配。
四、促进公共财政决策的民主化。改进和健全听证会制度,使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诉求得到充分的表达和尊重,适度缩小政府在公共财政决策中的自由裁量权,形成社会各阶层共同参与公共财政决策的格局。
五、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浪费法》及实施条例,使全体公民树立“公共资源浪费有罪”的概念,使惩治公共资源浪费有法可依。(傅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