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五日电 题:何时居者有其屋 怎样抑制高房价
——政协委员为完善居民住房保障体系建言献策
中新社记者 魏晞
今天,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房地产业对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群众住房条件有着重大作用,必须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但是,面对各地高企的房价,如何实现居者有其屋?参加今年全国两会的政协委员中,关心这个问题的不在少数。
张光瑞:建立“四层次”住房体制
全国政协委员、原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光瑞认为,应当明确各级政府对中低收入者、特别是低收入居民基本住房需要的保障职责,政府在保障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基本需要方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张光瑞主张建立“四层次”住房体制,即:高收入者购买商品房,中等收入者购买经济适用房,政府为低收入者提供廉租房,对最困难的一部分人由财政出钱减免房租,以此实现人人有房住。他尤其强调,必须加大经济实用房和廉租房的供应量。
郭树清:市场与政府结合“四两拨千斤”
全国政协经济界委员、中国建设银行董事长郭树清认为,对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保障,既需要政府积极作为,又需要市场良好运转;既需要投入一定数量的公共资源,又需要充分借助各方面的力量。
“搞得好,四两拨千斤;搞不好,就会形成千斤难拨四两,许多城市在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分配上都有深刻的教训。”
郭树清认为,现存的许多问题并不是市场化造成的,而是市场发育不够,改革不彻底造成的。例如大户型、超大户型住房在新建住房中占比如此之高,就是典型的市场扭曲表现。
郭松海:应消除盲目攀比的心理
郭松海委员长期研究房地产经济。他认为,除政府应合理调整住房供给结构外,舆论亦需发挥作用,引导人们树立理性消费观。要在社会形成多元住房梯度消费理念,促使人们根据实际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来选择买房或租房,消除盲目攀比的心理。
他还建议,取消或降低政府有关部门不合理的涉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纳税人购买房产,还要花钱买那些本该由国家提供给纳税人的学校等基础设施,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