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8日电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今天上午在接受网络访谈时表示,网民觉得网络是免费的,是共享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但是我不赞成。
阎晓宏是在作客中国网的网络访谈时作上述表示的。他还说,现在在网络收取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很低,比如音乐,我记得前年我参加爱国者音乐网站成立的一个仪式,一个歌曲大概是不到1块钱。更大的问题是意识问题,跟网民说应该缴费。还有一个是没有养成习惯。这两个原因都有,但是我想不应该把互联网现在出现的问题归结到网民的头上,我认为现在互联网出现的问题,既和我们国家发展阶段有关系,和互联网现在初期阶段有关系,另外和我们的法律法规制定有关系,去年才出台《信息网络传播权条例》。
阎晓宏谈到,另外,很大程度上是作品和作品使用者这两者的关系不协调、不平衡的原因。这种不协调、不平衡主要反映在,按照法律来说,使用作品要取得许可,在互联网很多情形下没有取得许可,这是产生矛盾主要的原因。在互联网当中,应该有这样的许可,但是这需要一段时间,需要政府的推动,需要作者和使用者的沟通和协调,需要社会公众意识提高,对知识的尊重,也需要法律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