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股市的火爆,“非理性”和“疯狂”等词语也被频频用于形容大众对股市的狂热投资。
例证之一是,越来越多的人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以获取银行贷款来炒股,而这已成为监管部门近期审查的重点。
从银行贷款原本不是件容易的事,不过,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多家银行陆续推出创新的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大大简化了办理程序。银行甚至不审查每笔贷款的用途,客户也不需提交任何证明材料,只要简单地申报一个用途,也没人查这个用途是真还是假。
诚然,就纯粹的商业角度而言,银行对于客户贷款炒股不负责任。因为银行在贷款合同上附有声明:不能将贷款用于股票等投资。基于此,银行有充分的理由辩白,客户如果贷款炒股属单方面违约,风险自担,不能埋怨银行的创新业务有缺陷。
但是,银行的责任不能就此一撇了之。因为与普通的工商企业相比,身为金融机构的银行负有相对特殊的社会责任。
在创新的贷款业务中,银行拆除了前端审查的“门槛”,使贷款炒股成为无障碍的门路,大大降低了客户违规操作的成本。虽然银行都事先声明贷款不得用于炒股,但并未设置具体的监控和惩罚措施,难免有放任自流之嫌。去年下半年,在股市繁荣和投资者热情高涨的背景下,无障碍的融资门路迎合并助长了疯狂的情绪,银行放任贷款的负面社会效应迅速显露。
再就纯粹的商业角度而言,银行的放任情有可原。住房抵押贷款一直是银行最优质的资产,不管客户是否拿贷款去炒股,银行都没有什么风险。如果客户炒股挣了钱,还了贷款,银行和客户皆大欢喜。如果客户炒股亏了钱,还不上贷款,银行也有房子做抵押,毕竟楼市下跌的风险远低于股市下跌的风险。
的确,商业银行都冠有“商业”二字,但并不意味着可以降格为纯粹的商业机构。因此,在推广创新业务时,银行对其将产生的社会效应也应有一定的考量。
(来源:北京晨报,作者:李若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