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6日电 据新华网报道,统一境内外企业所得税税负的“两税合并法案”,目前在中国正处于立法进程之中。北京、上海、江苏等地的多位专家和业界人士表示,两税合并政策的实施不会影响外资进入中国的进程。
中国现行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双轨制”模式始自15年前。从1994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开始施行,由此形成了被专家称为“全球罕见”的内外两套企业所得税制度并存的所得税制模式,并沿用至今。在这种模式下,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大约是外资企业的两倍。具体来说,内资企业统一税率33%,外资企业所得税率为24%和15%。
专家认为,这种税收制度安排施行之初对中国吸引外资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这种内外有别、税负“外轻内重”的歧视性政策,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事实上,早在1994年,中国财政部已开始着手对该内外资企业所得税问题进行调研。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以及周边国家纷纷大幅放宽FDI(外商直接投资)优惠条件,合并方案酝酿一度搁浅。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郝如玉表示,一个国家的企业所得税分为两种,这在世贸组织里是不允许的,也不符合目前世界各国税制改革的方向和潮流,不仅阻碍内资企业竞争力的提高,而且也不符合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张学诞则认为,“两税合并”并不是要取消对外资的税收优惠政策,而是根据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针对现行税收优惠的“普惠性”、政策目标不明确的特点,在“两税合并”的同时,进行必要的调整。
一些在华外商同样认为,“两税合并”不会降低他们进入中国的意愿。苏州日本电波工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小林敏夫说,“两税合并”对一些出口型企业影响较大,可能会转投到其他优惠政策多的国家或地区,但对于看好中国内地市场的公司影响不很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部长卢中原表示,外资尤其是大型跨国企业来华关注的并非税收这种“小恩小惠”,考虑更多的是投资环境和市场潜力,税率并非主要因素。(石永红 岳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