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轮成品油官方调价后的一大成果,就是政府首次公布了“以20天为周期进行评估”的调价规律。根据这一规律,业内专家认为,因本周期内国际油价变动幅度超过4%已成定局,预计4月中旬政府很可能再次上调成品油价。届时,汽油柴油价格的上涨幅度将可能达到每吨约350元。(《中国证券报》4月14日)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此前表示,前段时间进行的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是根据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进行的。“该机制以20天为周期对国际油价进行评估,如国际油价连续20天日均涨幅或跌幅超过4%,就应考虑对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当时就有有识之士指出,这种做法天然存在重大缺陷。因为,调整当天也就是3月25日,国际原油价格是每桶53.5美元,比20天前的3月5日每桶43.64美元上涨不到10美元,若按照连续每天涨跌4%的调价机制,涨价的计算应是(1+4%)的19次方,也就是涨到原价的2.1068492倍的时候才能调价,即国际原油价格达到92美元的时候才能够出台措施。现在,又有风声传来,国内油价将继续上调。难道,存在天然缺陷的“成品油定价机制”,竟成了油价随意上涨的护身符?
按照上次调价的幅度,国际油价每桶上涨10美元,国内油价每吨上调250元。那么,要是国际油价恢复到最高值147美元,则国内油价每吨还将上调2250美元,加上原来的基础价格,每吨油价在8000元左右,每公升的油价将达到18元。别以为这是不着边际的臆断,依照现有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就必然推导这种结果。
稍一思考,便可以发现“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吊诡之处。表面上看,涨跌的幅度都是4%,好像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其实,调高的基数较低,很容易做到;而调低的基数较高,很难操作。比如,以国际原油每桶40美元为例,每天上升4%是1.6美元,上升的空间很大;而当国际原油价格每桶100美元的时候,每天4%的跌幅是4美元,这样的跌幅空间有限。这种制度设计,其决策的大公司化倾向昭然若揭。(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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