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油价骤然上调决策期待透明——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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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油价骤然上调决策期待透明
2009年03月26日 10:39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国家发展改革委24日宣布,“鉴于近期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持续上升,根据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自3月25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90元和180元。”这是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运行以来,政府首次上调成品油价格。

  对于此次涨价,有关部门并没有详细解释调价的原因,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前所长周大地认为,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使得中国燃油价格对国际市场的反应“更加灵敏”。然而,众所周知,在燃油税改革之前,当国际油价从147美元飞流直下直至跌破50美元之后,我国油价一枝独秀于国际市场岿然不动,似乎不太灵敏;新的价格机制的确灵敏,但遗憾的是,这种灵敏具有方向的选择性:那就是,在国际油价曾跌破每桶35美元的时候,没有相应的动作。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的说法,中国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以一定时期内国际上几种原油价格的平均水平为基础,加上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和适当利润确定。很显然,要确定国内这段时间内的平均加工成本等数据,并不容易。而且,抛开价格不论,就程序而言,国家发改委在宣布调高油价的时候,并没有向公众公布其核算的成本和基本数据,也没有说明为什么在国际油价上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可能存在反复的情况下,骤然上调油价。

  既然新的价格形成机制也表达了和国际油价“间接接轨”的意愿,公众当然希望在价格政策上能够体现公正的要义。对于新机制,在政策上更透明一点,在价格的调整政策上给公众一个稳定的预期:

  第一,成品油价格是以哪几种国际原油价格为基础来“平均”的;第二、“一定时期”具体指多长时间,一个月,两个月,还是一个季度,因为这决定了我们的油价到底滞后国际油价多久;第三、国内平均的加工成本具体处于一个什么样的空间,会有一个什么样的浮动;第四、适当利润,究竟“适当”到多少;第五、价格制定部门能否给出一个调整的硬标准,就是在国际油价波动幅度多大的时候调整油价。

  假如能做到这几点,即使价格政策有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起码保障了透明,再坐下来谈保护消费者利益与保护“产业利益”孰轻孰重,也为时未晚。

  还有观点认为:目前我国的成品油库存量很大,油其实卖不出去,怎么还涨价。的确,中国石油和化工协会的数据也显示:2月末,全国成品油库存量1485.23万吨,同比增长36.3%,环比增长11.4%。由于市场持续低迷,成品油库存持续增加,能源生产呈下行态势,能源需求总体疲弱的态势并没根本转变,这说明,涨价本身并不符合价值规律。

  其实,在一个生产、销售和定价都没有实现市场化的现实空间下,价格本身的市场化也难以期待。如果我们回忆一下燃油税改革启动前后,面对民众对与国际油价完全背离的种种质疑,石油巨头们依然我行我素地维持高价长达半年之久,可见垄断力量对公共政策的影响之大。(马光远)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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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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