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中国首善陈光标 中新社发 张晓理 摄
曾经备受争议的是否开征遗产税的问题再次成为关注焦点,只不过这次具体将征收对象指向了富人群体。被称为“中国首善”的陈光标向全国两会提交提案,呼吁向富人征收遗产税。陈光标认为,富人应该缴纳遗产税,至于这个遗产税的比率,至少应为60%。(3月4日《山东商报》)
在此之前,我们讨论是否开征遗产税的时候,征收的对象是指向全体国民。将遗产税的征收对象扩大为全体国民的最大问题是,中产阶级受到的伤害最大。真正需要缴纳高赋税的富人,往往具备更加强烈的避税欲望和更加丰富的避税手段,他们可以利用手中的资源,采取各种技巧来逃避遗产税,遗产税有可能把社会中间层变成了纳税主体。如此,本意上是调节社会财富重新分配避免贫富分化愈加严重的遗产税,无疑会遭遇到公众的抵制。
这次陈光标在提案中将征收遗产税的对象缩小到富人群体,这样的提案将赢得广大民众的支持。但我们也必须理性认识到,富人的财产也是其劳动所得,对其遗产征税,必须具备公平性。所谓公平,前提条件是制度的完善,比如财产评估机制的完整。即便解决了财政评估机制的问题,接踵而来的是应付五花八门的避税手段。参照其他国家走过的路子:提前分割财产是“富人”们逃避遗产税的惯用手法之一,因此,所有开征遗产税的国家无一例外要先制定与完善“赠与税”。
“你有一杯水,可以自己喝;你有一桶水,可以存放家中;你有一条河,就应该学会与他人分享。”一直以来,陈光标以他的实际行动证明自己不辱“中国首善”的美誉。正如陈光标所言,“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物质财富是越消耗越少,而精神财富却越消耗越富有。富人为社会贡献部分遗产税,不仅是为社会贡献物质财富,更重要的是,他阐明了一种价值观,物质财富不仅仅是满足肉体需要的手段,也是使人性更加崇高的手段。基于此,富人留给后代以财富不如留给他积极健康的价值观。(陈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