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选秀节目大多有个“复活”环节,将那些被专家评委PK下去的人气选手重新拉上场,顺应掌控遥控器的观众之意,确保收视率与互动利润。眼下看来,小摊贩颇像那些一登场就被城管PK下去的“人气选手”,尽管民意汹涌,奈何触及不了地方利益,于是,很难走上正规化、合法化的“复活之路”。然而世易时移,危机之下,就业等民生问题突出,就像歌里唱的,“野百合也会有春天”——“摊贩经济”仿佛终于有了复活之机。
先是2月5日,在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召开的交流会上,广东省政协常委、九三学社广东副主委温洋先生认为,“现在都说大学生就业难,1978年后,那么多知青回城,当时的GDP跟现在没法比,不也基本都安排了工作?大学生一毕业就必须是白领、公务员,这属就业观念固化。大学生要转变观念,当当小商贩。”21日,中国政治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教授做客广州发表演讲,谈到今年就业形势非常严峻,他也呼吁“请把小摊贩合法化!”
引车卖浆皆关民生,贩夫走卒也是行当。这是自古而然的道理,现在,这个道理终于开始为官员与专家所认同,当然是件好事,这意味着摊贩经济可能为公共决策所认同。然而,仔细掂量“复活摊贩经济”背后的语境,其逻辑未必能让公众舒心。
一者,就业成为摊贩经济的救命稻草,这带来双重悖论:如果小商小贩也算作就业,如果就业统计也将商贩纳入其中,公共服务会不会有卸责嫌疑?如果摊贩经济只是解决就业的应时之需,一旦经济好转,就业形势趋缓,它们会不会继续沦为与城管打游击的境地?二者,合法化摊贩经济究竟能解决几多就业问题?理论上说,小商小贩操作容易,只是“观念转身”的问题,但是,我们不能忘了,职业选择不能不考虑成本收益率,大学投入多少?各色待就业者起点几何?将心比心,对不愿做小商贩的,恐怕不能一律粗暴地埋怨人家观念落后。就业问题,从来就不是简单的观念问题。三者,摊贩经济门槛低,并不代表能力要求低,即便寒来暑往风餐露宿,小商小贩亏本者也不在少数,如果兜底的社保制度不能彰显其力,合法化摊贩经济未必就解决了民生问题。
摊贩经济应当名正言顺,这不是为了PK危机之需,而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城市与小摊贩之间的矛盾,说到底就是面子与里子、单极与多元的对垒。城市好比一个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美”总有个边界,这个边界就是真与善:所谓“真”,就是承认城市是多层次市民共生共荣的城市,而不是貌似干净整洁的有钱人俱乐部;所谓“善”,就是不能以公共权力驱逐弱势生存之“不雅”。至于摊贩经济的意义,其实早就毋庸赘言,譬如补充经济形态、解决弱势自救难题、丰盈城市生活血脉等。
当我们面红耳赤地争执摊贩经济合法性的时候,在很多发达国家,甚至是一些高福利国家,“跳蚤市场”式的摊贩经济早已成为一种独特的城市街头文化,譬如法国巴黎的街头艺人,美国波士顿的Faneuil Hall等。说到底,复活小摊贩,不是应时之需,而是权利与自由的归位。(宋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