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券商“佣金公约”是一种行业垄断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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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券商“佣金公约”是一种行业垄断
2009年02月20日 10:42 来源:天府早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最近一个时期,国泰君安的天价薪酬事件在市场上闹得沸沸扬扬。面对“券商吃肉、散户割肉”的局面,投资者向券商们发出了强烈要求降低佣金的呼声。令人遗憾的是,对于投资者及专家们的呼声,券商方面并没有给予积极的回应。券商人士认为,国内券商的佣金并不高,券商靠佣金吃饭,政府不应去管券商的佣金,但可以通过征税来间接管制券商的收入。不仅如此,日前从云南省证券业协会传来的消息称,近日在云南的34家券商营业部和2家本土券商总部共同签订了《云南省证券行业自律公约》,其核心内容是约定交易佣金的底限,规定在云南的券商对客户收取佣金的最低标准为:网上交易不低于0.2%;电话委托不低于0.25%;现场委托(含自助委托)交易0.3%。这一做法更是与投资者要求降低佣金的呼声背道而驰。

  券商的佣金高不高?这一点相信市场自有公论。2007年券商佣金收入达到1500亿元,2008年即便是面对大熊市,券商的佣金收入仍然超过千亿大关。投资者不仅养活了券商,而且还让券商们“发了横财”。券商们的天价高薪固然需要向国家上缴所得税,但这与降低佣金并不存在矛盾。因为即便是降低了佣金,在交易活跃的情况下,券商仍然可以获得较高的收入,券商们仍然还要向国家纳税,这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而且,即便是如券商们所言的券商佣金不高。但在券商们拿着天价薪酬的情况下,面对“券商吃肉、股民割肉”的局面,券商们也有必要向股民让利,通过降低佣金来降低投资者的成本。更何况降低佣金也有利于缩小机构投资者与中小投资者之间的不公平。虽然股票交易佣金的上限规定为0.3%,但这一佣金比例主要是对中小投资者收取的,而机构投资者的收取比例很多是在0.1%甚至更低。

  在投资者呼吁降低券商佣金的时候,云南的券商们订立佣金公约的行为,是一种逆流而行的做法,是在推行一种行业垄断。这种做法依靠行业垄断来达到提高券商佣金收入的目的,不仅不符合市场竞争的原则,而且也不利于提高券商的服务质量,不利于提高该地区券商的竞争力,它更是对公众投资者利益的公开损害。对于这种行业垄断行为,不仅投资者要对其予以严厉的谴责,而作为主管部门的证券行业协会更应该及时地予以制止与纠正,并在券商之间倡导一种公平竞争的良好局面。(特约评论员 皮海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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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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