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全球金融危机迫切需要各国同舟共济之际,一股贸易保护主义的寒潮却微风乍起。一个典型例子是,美国众议院前不久在《2009美国复苏与再投资议案》中建议设立“购买美国货”条款。美国的一些地方出现了要求政府经济刺激计划受益行业只能“雇用本国人”的游行。受此影响,意大利有人出面呼吁大家要“吃意大利食品”,法国、英国等地,类似行动也屡见不鲜。
这绝非一个好兆头——经济萧条孳生贸易保护主义的定理,又一次得到证明。
1929年,正值源于华尔街投机狂热的金融危机阴风凄凄之际,美国国会通过极端保护主义的《斯穆特—霍利关税法》,触发各国竞相报复的关税战,终于将正在危机边缘挣扎的世界各国推向大危机的深渊。时隔79年,又有人试图将世界拖进与1929—1933年大危机相仿佛的经济危机之中,世界确有重蹈《斯穆特—霍利关税法》覆辙之虞,对此风险不可低估。
可以判断,贸易保护主义风潮还将继续发展一段时间,特别是在美国,因为西方代议制民主政体本身就更容易使贸易保护主义势力取得与其实际经济实力份额不相称的政治能量。美国宪法将对外贸易政策决策权授予国会,这种体制又使得美国那些主张贸易保护主义或贸易问题政治化的利益集团比行政主导国家更容易左右国家贸易政策走向,唯一超级大国的地位更刺激美国贸易保护主义道德风险恶性膨胀。
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出口大国,作为上世纪90年代后期至今世界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大受害者,贸易保护与贸易萎缩相互促进的恶性循环对我们的潜在杀伤力更大,我们对此给予比其它国家更多的关注,我们付出更大的努力去抨击、遏制贸易保护主义风潮蔓延,自是理所当然。然而,作为一个对现行国际经贸规则不公正性体会日益痛切的大国,作为一个不能也不应仅仅满足于被动地“与国际惯例接轨”、而是力图主动推动建立更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国家,我们还需要站上更高的层次,审视由此而凸显的国际经贸规则问题。
上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全球化潮流最突出的问题是收益和负担分配不平衡,发展中国家分享的全球化收益太少,而承担的调整负担太多,发达国家企图用无限制的“自由化”为工具剥夺发展中国家发展民族产业、在国际经济体系中争取平等地位的权利。经济全球化的两大支柱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规则本身就存在这方面的问题,执行规则过程中更是问题多多。这种不公正的国际经贸规则和在这种规则下推进的所谓自由贸易、全球化是注定不可持续的,要么实现渐进的改革,要么如同19世纪末至二战那样因国际经贸利益分配失衡导致全球化进程全面逆转,两者必居其一,而渐进的改革显然更符合国际社会的公利。
改革现行国际经贸规则的最大阻力来自既得利益群体。然而,在当前的危机时期,西方国家的保护主义行为恰恰从不少方面证明他们此前对发展中国家“发展”权利和模式的剥夺是不合理的,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我们争取更合理国际经贸规则的阻力,我们应当好好把握这个局面。(梅新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