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限薪”成了近期最热门的词语。
先是美国新任总统奥巴马宣布,受援企业高管的年薪最高不能超过50万美元。近日,又传出我国财政部办公厅已向各家金融类国企派发了《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此意见稿目的也在于高管限薪,而且据测算,高管年薪上限为280万元(税前)。
新浪网就“国有企业高管限薪令”进行了民调,结果显示有93%的网民认为当前金融国企高管薪酬偏高,而对于金融国企高管年薪280万元封顶的消息,仍有84.4%的网民认为偏高。
“我也认为国企高管的薪酬偏高,高管薪酬应该建立在合理化调查的基础上,而不是盲目的设定标准。”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吴春波教授认为,国企高管薪酬应该有一个合理的标杆,“就像税收一样,税点最高的时候,税收并不一定是最多的,税点最低也不一定收的最多。高管薪酬就应该像税收一样,找到那个合理的点。”
从近两年银行高管薪酬的情况来看,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中,有关负责人的薪酬都在近200万元左右,有的甚至超过千万元。有网友认为,“金融业只是高薪酬的一个缩影,国企高管的高收入从一些新闻事件中也可窥见一斑,比如前段时间就爆出,中国足协专职副主席谢亚龙要上任中体产业董事长,其年薪可达158万元。”
对于国企高管动辄上百万元的年薪,吴春波教授建议设定三项标杆,“一是历史的标杆,今年的业绩要和去年比,和前年比;二是行业的标杆,要比较同行业其他企业的业绩水平;第三是增量的标杆,如果是亏损企业,要明确减亏多少,如果是盈利的企业就要计算盈利增长了多少。”
有企业董事会成员向记者表示,企业高管的薪金都是由董事会通过表决的,因此,要限制高管薪酬,首先就得从加强董事会制度开始。
“强化董事会的作用,强调绩效目标考核,可以解决企业董事长自定薪酬的情况。”吴春波认为,以前往往是董事长提出目标,董事会走走过场,这种情况需要加强制度的约束,“甚至国有企业的主管部门也可以介入此事,因为目标也是董事长决定的,主管部门要监管这个目标是不是合理”。
在企业的薪酬制度建设上,吴春波建议进行薪酬结构的调整,“增加弹性工资,减少年薪制,减少旱涝保收的薪酬体系,薪酬一定与效益挂钩”。(本报记者 陶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