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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论:燃油税不可能取代公路收费

2008年11月26日 09:22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近日,国家发改委的消息让是否开征燃油税的讨论,演变成是今年12月还是明年1月开征燃油税。这条消息表明,伴随燃油税征收的是养路费、客运附加费退出历史舞台,以及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点的撤销。

  没有收费站曾经是大家关于燃油税的猜想之一,在海南岛这个试点燃油税的地方,不管什么级别的道路都没有了收费站。而在国家发改委的消息中,由于征收燃油税后只撤销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的收费站点,因此这引来了大量的质疑声,认为这并没有为广大车主带来太大的实质性利好。

  笔者认为燃油税改革的终极目标并不在于取消所有的公路收费,为开车的人群带来更多的利好,而是通过燃油税改革,合理分摊汽车使用成本,理顺燃油价格形成机制。燃油税改革取消部分公路的收费只是其中的一个目标。

  全部取消高速公路收费,首先会遇到法律上的障碍。目前,许多公路的建设资金都来自于社会投资甚至外资,而融资都是有成本的,投资人也追求回报。对于公路建设这样一种投资回收期相对较长的项目来说,政策风险是投资人决策的重要因素。投资人当初之所以愿意投资,就是因为公路的收费有法律保障,也是基于对政府政策稳定性的信任。

  因此,如果政府突然取消这些社会投资公路的收费权,那么那些高速公路上市公司的业绩将受到影响,这部分投资者将成为政策的牺牲品。

  在经济层面上,部分公路收费有利于提高社会福利。从本质上来说,公路也是一种产品,而除了像国防这样的纯公共产品之外,一般产品的需求都是分层次的,不同人群所希望享受的产品类别不一样,所愿意付出的代价也不一样。

  从公路方面来说,有些人愿意为了更舒适的交通环境,支付更多的代价,而有些人却不愿意多付出代价,而能够把这些人群区分开来的办法就是收费。如果任何人都没有选择,最终的结果要么是高质量公路供应不足,要么就是公路收费过度,这也是我们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感受最深的弊端。

  总之,公路作为一种产品,既具有公共服务产品的属性,也具有一般商品的属性,需要按照市场的规律进行管理。(周城雄 中国科学院战略研究中心博士)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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