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一则新闻引发个体户们连番叫好: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这意味着,工商“两费”这个饱受争议的收费名目即将寿终正寝。
与此同时,利好再度传来。浙江省杭州市自2008年9月1日起,在该市范围内暂停征收涉及公安、农业、工商、国土、民政、教育等28个部门的15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清理类型包括上述工商“两费”在内的多项管理费用和工本费用。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国家行政机关在向特定服务对象实施特定行政管理或提供特殊服务时,按照非盈利原则收取的费用。收费目的是为了维持行政部门自身的有效运营,同时防止有限的行政资源被恶意占用,行政机关的所有收费项目只能是补偿性收费,以行政事务支出为限,不以追求利益为目标,这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本内涵。工商“两费”之所以遭到诟病,在于按照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收取主要用于个体劳动者协会的经费,及个体工商户的教育培训。那么,工商局实际上是在为一个社会团体———个体劳动者协会收费,但动用的却是国家行政权力。退一步讲,从税负公平的角度出发,工商个体户也不存在额外的缴费理由。
全面停征工商“两费”,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我国政府社会治理方式向更加符合社会发展方向转变的重要变革,也是打造“服务型”政府的有力举措。站在促进政府服务意识转型的立场上,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标准是始终如一的。早在4年前,发改委和财政部便明确规定了8类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收费应取消。随之各地各部门都相应地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清理活动,大幅度地停止或暂停冗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至今,清理活动仍未停歇。2007年新年伊始,广东再次取消11项行政事业收费。这足以证明切实减轻百姓负担,还利于民,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过程。
其中,我们看到了进步。工商“两费”在利益博弈中走向消亡,个体户的平等权利得到回归,大范围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清理一直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但同时,我们也无法回避不足。一些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打着国家行政权力的旗号、却为个体组织谋利益的现象依然出现,甚至有的还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令人难以分辨。
2004年发改委确认8类应予以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中,明确规定在执行中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收费,予以取消或降低收费标准或整顿规范。以民意为依归,畅通民意投诉渠道,始终坚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非盈利原则,加大配套措施的保障力度,那么在可期的日子里,行政事业性收费将会以更加理性的面目出现。(洪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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