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生产谁回收 月饼过度包装厂家须买回
2008年08月18日 12:33 来源:钱江晚报
国家发改委、中宣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月饼过度包装的整治。 中新社发 牛书培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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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中宣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今天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月饼过度包装的整治。 (8月16日央视《新闻联播》)
尽管有关部门对月饼过度包装进行了规范,“天价”月饼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但在一些销售场所,特别是高档饭店、酒楼月饼过度包装和搭售现象仍然存在。月饼的过度包装,不仅造成资源浪费,是节能减排的大忌,而且还有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滋长社会奢靡之风。一年一度的季节性整治行动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这一现象,遏制月饼过度包装必须采取“零容忍”的长效制度。
国家应对月饼过度包装实行强制性回收制度。凡相关职能部门认定为过度包装的,一律按照“谁生产谁回收”的原则,将包装物按销售价格从消费者手中收回来,无法退款给具体消费者的,作为罚没收入缴入国库。为了将“过度包装”一网打尽,职能部门应深入销售场所和餐饮消费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另一方面应实施有奖举报制度,鼓励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积极检举月饼过度包装。同时严格规定,一旦发现被确认为过度包装月饼的包装物流入市场和社会各个角落,甚至包括已作废旧物资回收的,均对其生产企业进行处罚。任何一个社会公众,无论在什么地方获得被确认为过度包装的包装物,都可以通过职能部门要求厂家回收退款,其款项抵算奖金归发现者所有。在一定时间内几次被确认为有过度包装行为的,该厂家的月饼禁入食品市场。
只有采取严厉的强制性制度,才能杜绝月饼过度包装“年年整治,年年露头”的顽症,才能从源头上引导企业积极推行绿色包装。(梁江涛)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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