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东航终于为“返航门”事件提出埋单方案,4月8日,新民网致电东航云南分公司航班延误组获悉,补偿标准最高为400元/人。4月7日,东航首次承认3月31日的返航事件有人为因素存在,并表示将给予延误乘客一定的补偿。
返航事件弄得全国沸沸扬扬后,东航直到8天后才承诺补偿,而且补偿也最多不过每人400元,这不禁让人想到了最近英国航空公司发生的航班延误事件。
伦敦希思罗机场专供英国航空公司使用的5号航站楼3月29日仍处于混乱中,当天有54个进出港的英航航班被取消。在英国这次航班延误中,英航首席执行官向误机旅客道歉,给乘客发了通知,通知列明误机旅客可以向英航报销的最高费用,包括最多一晚100英镑的酒店双人间房费,后由于机场附近酒店房价涨了100%以上,英航再度发布通知说,旅客可以报销最高200英镑的酒店费用,同时准备逐案受理旅客投诉。
这与东航的态度形成了鲜明对比。返航事件发生8天后,东航才表示将履行赔偿。而英国航空公司在航班延误和取消的时候,就立即发通知,告知乘客可以报销多少费用。
至此,英航事件似乎可以结束了,但有关部门并没有因为英国航空公司做了这些就罢休,英国空中交通使用者委员会仍然认为英航违法,该委员会主任西蒙•埃文斯说,这份通知内容明显违规,因为它没有清晰告诉旅客他们的权利,这显然是故意误导,让人们打消有权获得补偿的想法,它让一些人订酒店的时候都得小心翼翼,看起来英航试图将混乱引发的成本最小化。英航因此将面临着巨额罚款,标准是每位受影响旅客 5000英镑。
英航及时告知旅客可以报销多少费用,但由于没有清晰告诉旅客他们的权利,仍然将面临巨额罚款;东航没有及时告知旅客有哪些补偿,直到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才迟迟宣布每人补偿区区400元。这是多么大的差别。
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别,是因为法律规定的不同。欧盟2005年2月颁布了对航空旅客的补偿规定:除非航空公司证明,航班取消或旅客被拒绝登机属于“所有可能措施都已采取仍无法避免的特殊情况”,旅客都可要求赔偿。
目前,我国没有这样的强制法规。虽然有关部门下发过指导意见,建议航空公司对航班延误的乘客给予适当补偿,但补偿不等同于赔偿,更重要的是,这一规定不具有强制性。
东航补偿400元与英航补偿后仍受到巨额罚款,不能不对我们有所启示。面对越来越多的航班延误和取消,出台相关的强制性法规,已经显得越来越重要。否则,某些航空公司就不会把乘客的利益当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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