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终于为“返航门”事件提出埋单方案,4月8日,新民网致电东航云南分公司航班延误组获悉,补偿标准最高只有400元/人。据悉,7日,东航首度承认3月31日的返航事件有人为因素的存在,并表示将给予延误乘客一定的补偿。(4月8日《新民晚报》)
从当初暧昧的“天气原因”,到羞羞答答地道歉,从轻描淡写地坦承“有人为因素”,再到如今的同意补偿。在群情激愤下,在民航总局的直接责问下,“返航门”终究没有成为“老虎门”。然而,面对最高400元/人的补偿标准,我们简直啼笑皆非。区区400元/人,无关痛痒,既不能让人看到相关部门痛下革除体制积弊的决心,也不能让肇事者伤筋动骨,从而吸取教训,岂不是笨拙的搪塞民意之举?
然而,当我们静心打量民航总局制定的相关补偿条款——《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我们就会发现,最高400元/人的补偿标准,委实师出有名。这就牵扯到另一个命题,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达8小时以上时,相关补偿却如此低廉?
显然,补偿400元,不仅错在航空公司,还错在相关制度的不合理,这种不合理制度的背后隐匿着航空公司和乘客之间的不对等,而这种有缺陷的制度之所以能够出笼,恰恰说明制定制度之初,缺乏合理的博弈,我们还注意到,《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由民航总局制定,这种部门主导操作法律法规的做法,难免有失衡之嫌。这是体制之弊。
透视“返航门”事件,我们发现,它其实是一种衰朽体制的集中呈现,比如,飞行员拿乘客当人质,这近乎劫机的疯狂行为,他们胆从何来?比如,利益主体在进行博弈时,工会偏偏缺位,为何不如国外那样具备相应的平衡机制?比如,飞行员匮乏,相应的人才培养和储备机制为何未建立?再比如,当中国航空市场正以空前的超速度发展时,陈旧的管理体制、高度的垄断机制为何不相应改观?
东航补偿400元,是一种羞辱乘客的危机公关。不从改革体制入手,“返航门”事件不会彻底消弭。(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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