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信息产业部日前发出公告,拟于1月22日在北京举行“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不少专家和消费者认为,手机资费的下调折射出类似服务产品仍然具有降价空间,应建立一套机制让全社会享受到这种发展带来的好处。
规模经济撑起手机资费降价空间
近几年来,在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巨大压力下,电信资费水平明显下行,2001年到2006年下降了62%,2007年前十个月,通信服务价格下降了18.4%,成为各大类消费品中下降幅度最大的门类。尽管如此,社会大众普遍认为电信行业仍然存在很多不合理的收费。
2007年12月初,记者在北京市最大的手机卡交易集散地——马甸市场采访时发现,这里来自全国各地运营商产品的资费水平差别非常大。不少消费者表示,这恰恰说明了目前手机资费与运营商真正的成本之间还有很大的空间。
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政策与发展研究所的阚凯力指出,现在手机漫游服务的成本几乎为零。手机漫游的全过程,不过是由网络传送几个由计算机自动生成、比普通电子邮件还简单的信息,其成本与每分钟要收取的几毛钱漫游费相比,只有后者的千万分之一。因此,今天的漫游费已经成为运营商的暴利,也完全是对外地手机的歧视性收费。
根据行业专家估算,移动通信行业每增加一个用户的成本已经从1987年的六万元,下降到2006年的800元,其动力就在于新技术与规模经济效应的相互作用。
信产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秘书长杨培芳说,目前我国手机用户已经超过五亿人,20年前移动通信行业起步时的铜电缆、人工接线的老式设备,都已经被光导纤维和集成电路等资源消耗极低的新技术装备所代替。可以说,完成了基础建设投入的电信行业,其维护一个新用户的成本已经微乎其微,规模经济效应已经显现,这意味着电信服务价格还有很大的降价空间。
资费大幅下调折射类似产品降价空间
规模经济带来成本降低并不是电信行业的独有现象。记者了解到,在其他一些由国有企业主导的带有一定公共服务产品性质的行业里,同样可以明显感受到市场扩大、技术提升所带来的规模经济效应。
不久前,国资委主任李融荣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以石化、电力、电信领域为代表的整个央企队伍2007年的利润突破一万亿元,其中主要原因是新技术运用和管理创新。
记者从国家电网公司的网站上获悉,“十五”期间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12.9%,我国过去五年增加的发电装机容量比英国、法国和意大利的总和还要多。大量新技术被应用到新增市场中,使得成本大幅降低,电力行业获得结构性提升。
石油企业同样依靠大量技术创新成功提升竞争力。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表示,处于垄断行业的几大国企,借助国家政策的支持,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获得了市场优势地位,并通过技术和管理创新一步步达到规模经济,其产品成本下降的空间正在显露出来。
高收费造就企业高利润
邱宝昌认为,近几年来手机资费不断下降但消费者仍然不满的根源在于,其价格水平与消费者所期望的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的结构模式相去甚远,目前大量不合理收费造就了运营商的高额利润。
2007年上半年,中国移动的净利润379亿元,同比上涨25.7%,中国联通的净利润37.7亿元,同比增长34.6%,而目前国际上电信运营商的平均利润率只有10%,美国最大的运营商的利润才1%。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何伟指出,现在中央政府越来越重视社会公平,而事实上在很多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重要行业,无偿占据社会优势资源的垄断企业所表现出的社会责任感却不足,它们更多地把目标局限于自身利润最大化和提高内部福利待遇上。
近年来,中央企业每年新增利润1000亿元,以电力、石油、电信最为突出。2007年上半年,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创造的利润总和达1313亿元,相当于一个中海油;而电力行业的利润率则高达50%。
高利润的背后是这些企业的高福利。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中心副教授钟瑞华指出,近两年,关于电信、电力等一些垄断行业国企职工的高福利报道屡见不鲜,可见这些依靠国家资源积累起来的高利润并没有全部用于企业核心业务的发展,也难以让社会公众受惠。
物价高位运行垄断企业应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不少消费者和专家认为,在当前物价大面积上涨不断增加老百姓生活成本的背景下,一些垄断企业仍旧采取高收费维护其利润,甚至有的还试图通过涨价来转嫁风险,这是很不公平的。当前涉及国计民生的垄断性行业应全面认识自身肩负的社会职责,在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的基础上调整产品价格,为宏观价格水平的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杨培芳表示,电信行业的定位应该是“准公共服务”,提升全社会信息化水平的基础是提供社会大众都能接受的电信产品,不能因为一两家企业的利益而延缓步伐。当前推动电信资费进一步下降到合理水平,一方面是整体物价水平调控的迫切需要;另一方面,信息化水平提升,对于提高社会经济运行效率、减少消耗、间接抑制当前经济增长偏快都具有积极作用。
中国传媒大学研究所所长贾品荣认为,作为具有公共服务部分特征的行业,在价格构成上应该充分透明,中国还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的公民参与决策的渠道和机制,没有形成公共决策的监管机制。
邱宝昌认为,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为了社会整体利益公平和福利保障,政府应在《反垄断法》的框架下,公布垄断企业与社会公众利益有关的财务信息,针对其服务产品建立公平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力度,兼听社会公众意见。(张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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