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异常罚单引发热议:谁是“周建明”?
2008年01月07日 15:29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继“带头大哥”、“散户刘芳”之后,又一个“神秘人物”周建明出现在公众面前。证监会昨天通报称,已于近日依法查处了周建明利用虚假申报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案件,没收周建明违法所得176万余元,处以罚款176万余元。这是2007年9月《市场操纵认定办法》明确后,证监会首次查处此类案件。在公布处罚时,证监会并未披露“周建明”除姓名外的任何个人信息,这种异常的举动引发了网上又一次议论。
证监会调查称,2006年6月26日,周建明通过徐某账户,在上午10时41分至11时02分的21分钟内连续挂出61笔买单,申报买入“大同煤业”40090000股,是申买前期已订单簿上待成交买入委托总量的14.77倍,是已订单簿上前5档价位总量的859.92倍,是前10档价位的239.45倍,占该期间进入交易所主机买入委托申报总量的81.71%。此外,在2006年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周建明还以同样方法,先后操纵了14只股票的价格,非法共获取违法所得176万余元。
证监会表示,周建明频繁大量买入申报的目的就是人为地造成相关股票交易极度活跃、价格迅速上扬的假象,以影响其他投资者对相应股票供求和价格走势的判断,推高股价,再以相对较高的价格卖出所持有的股票。
周建明到底是谁?针对人们的猜测,业内人士认为,“周建明”很可能是一个“代号”,就像“最牛散户刘芳”一样,至今无人知晓他的真面目。也有观点认为这是“庄家”们的最新“伎俩”,采取绕道他人账户的方法,设立“傀儡账户”以掩盖自己的真实身份。今晨,记者了解到,周建明是浙江人,生于1965年。(记者 邵泽慧)
【编辑:席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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