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6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3日听取了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说明。从2008年3月1日起,我国居民个人所得税起征标准,即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望由原来的每月1600元提高到2000元。 中新社发 海安仇稳山 摄
|
2007年12月26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3日听取了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说明。从2008年3月1日起,我国居民个人所得税起征标准,即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望由原来的每月1600元提高到2000元。 中新社发 海安仇稳山 摄
|
“正在讨论的调高个税起征点是在CPI创出新高后不久,这其实放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我国正向实施个税征收指数化迈进,本次调整可能就是一个试点。”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称。只有将个税起征点与居民收入变化、通胀等因素挂钩,才能真正实现税负公平。(《东方早报》12月26日)
近些日子,包括社会各界、学者以及普通民众,围绕个税起征点这个敏感性民生问题,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介以及其他渠道,纷纷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透过纷杂的讨论,不难发现,无论是税务权威专家刘桓提出的个税征收“指数化”(即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将会随着CPI指数的公布而变化),还是新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最近提出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税变革,无疑向公众表明,个税转型将变得指日可待。
所谓个税转型,以笔者的理解和判断,就是今后个税征管将变得更加人性化,起征点由呆板变得灵活起来,将与物价指数、个人工资形成联动机制。并且,像合理数额的家庭生活费用支出、离婚或分居赡养费、教育费用、慈善捐助、住房贷款利息、个人职业发展费用等,都可以在税前扣除。
当然,个税转型于国于民皆百利无一害,但是,个税转型必然要遭遇现实版的“国情门”。如果能顺利迈过这道门槛,个税转型才能实现漂亮转身,否则,实现个税转型只难沦为空想的乌托邦。
在笔者看来,影响个税转型的“国情门”有三道:其一,税务部门还不具备完善的征管体系。征管体系完备与否,直接影响税收质量。譬如,美国个税制度设计特别细化和精准,早在1913年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时候,报税表格加上各项提示,总共只有32页。而现在,哪怕是你的个人情况最最简单(是单身、没有孩子、不用算扣除款项),报表的文字说明也有30多页,更不用说那些家庭、收入情况复杂的了。而我国的个税制度设计相当的粗糙和简单,还没有细化。很明显,个税征管体系的构建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美国用了将近100年的时间,才逐步健全了个税制度。如果我们也实现像发达国家那样,建立合理化的征税体系,肯定还会有很长的路要走。
其二,税收的刚性不强。长期以来,工薪阶层一直是个人所得税的“主力军”,可是,一些多元化的高收入者,却能逃税。其最主要原因,是偷逃税者得不到应有处罚。自税收征管法实施以来,因为偷逃税而坐牢的更是凤毛麟角。而从今年首次实施个税申报来讲,个税申报依然“赖”上工薪一族,私企老板、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寥寥,那些被列为高收入人群相对集中的行业,申报人数也相对较少。尽管税务部门的高官一直强调,“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办理,绝对不会有任何留情”。但是,面对天文数字般的抗税者,突破“法不责众”的窠臼,势必比登天还难?
此外,税负不能转化为公民福利。按理说,公众缴的税越多,国民所享受的社会福利越高。然而,在税负转化为国民福利上恰恰是我们的软肋,我国在基本民生方面的投入占GDP的比例,在全世界排名靠后。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全国一年公款吃喝、公车消费、党政干部公费出国考察的费用,高达数千亿元。可以想象,在没有从税收体制中获益的背景下,纳税人那会有主动缴税的动力呢?(吴睿鸫)
请 您 评 论 进入社区
本评论观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国新闻网立场。
|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