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有过占机、霸机等行为的旅客列入黑名单不准再乘坐本公司的航班,春秋航空的黑名单制度前段时间曾引起过舆论热议。最新消息是,黑名单中部分旅客已经被“解冻”。春秋航空称,由于部分旅客近日主动发来“致歉信”或“承诺书”,春秋方面已将这部分旅客从“黑名单”中除名。不过该公司表示,这些被“解冻”的乘客如果再次发生霸机等行为,不仅会被重新列入黑名单,还将对其进行法律方面的起诉。(国际在线12月11日)
虽然口气仍很强硬,虽然“解冻”的前提是旅客主动发来致歉信,但我更想将“解冻部分旅客黑名单”视作春秋航空的一次让步。出于现实的考虑和利益的权衡,春秋航空很难坚持这一制度,黑名单制度最终将不了了之。
显然,制订黑名单是一种互相伤害、以暴制暴的非理性行为——你以“暴力”占机导致连环延误,我就以黑名单这种“符号暴力”报复你,不让你享受我的廉价。以暴制暴中,双方除了得到一点点报复快感和情绪补偿外,对解决问题毫无助益,并且会加剧矛盾双方的冲突。一来,会刺激乘客采取进一步反报复行动,以牙还牙地将春秋航空列入拒绝乘坐的黑名单,这个世界谁怕谁啊?二来会把客源推给竞争对手,毕竟这是一个竞争相对激烈的市场,航空公司都在抢客人,封杀乘客其实是在伤害自己。三来黑名单对乘客根本没有惩罚威慑力,航空公司很多,乘客可选择的余地很大。航班延误如果没有很好的解决途径,下一次遭遇延误时旅客该霸机的还会霸机,大不了从此不坐“春秋”的班机。
想惩罚别人,结果受伤和付出代价的却是自己,“春秋”此举非常不明智。作为一家民营企业,扛着廉价航空大旗的“春秋”有着不错的市场声誉,何苦挑逗公众的反航空延误情绪,把舆论的怒火往自己身上烧?
乘客有时候之所以选择占机和霸机,并不是蛮横霸道,而是缺少严格的航空延误信息通报制度和公正的航空延误赔偿制度。平心静气地想一想,许多航空公司既在解释延误原因时非常不老实(比如近日某家航空公司明明是把乘客当“猪仔”一样卖了,却解释说是“机械故障”,足足把乘客在机场晾了数十小时),又在延误赔偿时霸气十足不把乘客当回事,乘客怎么会没有怒气?维权时行为激烈一点也是无奈之举。航空公司以黑名单将他们封杀,只能加剧双方的冲突,陷入更加麻烦的冲突和更加剧烈的互相伤害中,在纠缠中付出更高的成本。以暴制暴中大家都会是受害者。
春秋航空明智的选择应该是,避免以暴制暴,在一个公正的制度中寻求合作与共赢,吁求主管部门民航总局或联合其他航空公司与乘客坐下来协商,制定一个既能让乘客感觉公平、航空公司又能接受的延误赔偿制度,在制度框架中协调冲突。如果有了一个公正的赔偿制度,看起来航空公司会为延误多赔点儿钱,但相比如今每次延误后被旅客“纠缠”付出的成本,一次次地协调和冲突造成的成本,霸机占机后连环延误造成的巨大成本,以及因为延误问题整天被舆论讨伐的道德成本,多增加的那点儿成本算不了什么。制度本就是为节约交易成本而存在,像这样以暴制暴互相报复,只会形成越纠缠相互伤害越深的恶性循环。
其实何止航班延误,当下愈演愈烈的医患冲突也是如此:为解决日益严重的医闹问题,有医院选择了聘警察担任负责治安的副院长,有医院让医生和护士戴钢盔佩警棍进行自卫——这些都属于以暴制暴,只会使医患双方陷入“相互报复”的野蛮丛林状态。
为约束交易者的行为,制度学派将保证制度实施的方法分为三种:一种是“制度的自我实施”,即双方各自约束自己自觉遵守已有承诺,以道德自律维持。第二种方法是“制度的相互实施”,即交易双方互相监督互相约束,如果一方不遵守已有的约定,另外的一方可以实施报复严厉惩罚对方,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一报还一报。最后一种是“制度的第三方实施”,即在一致同意下大家把监督的权利交给某个利益无涉的第三方,由第三方执行监督和惩罚。
相互实施的以暴制暴只能加剧暴力,只有制定一个由第三方执行的公正制度才能化解冲突。(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