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最近国有商业银行工行收购境外银行,银监会主席刘明康首次发表观点,他昨天在财经年会上表示,“在实施‘走出去’战略时,银行要保持冷静头脑,对‘为什么走出去’有清醒的认识,走出去必须实现战略协同,即1+1大于2,如果1+1等于2就没必要走出去,而1+1小于2更是做蠢事。”
刘明康表示,现在一批国内银行已达到了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标准。这个标准指的是资本充足率高、贷款发放标准审慎。客观上来说,还有一些在境外上市的银行,资本金中很大一部分由外汇构成,风险敞口比较大,为避免汇率波动的损失,必须把募集的这些外汇资产投出去。
“走出去战略是中国银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需求。”刘明康表示,国外银行不仅在创新能力、风险控制、市场分割等方面同中国的银行都有互补之处,而且国外银行的资本回报率比国内银行要高,达到20%多,市盈率也比国内银行低得多,这样才使得兼并收购有理性的基础。
刘明康强调,银行应以实现战略协同为目标进行境外兼并或收购。收购后要实现战略协同效应,财务、法律、管理上都要有通盘的考虑。“这些方面有没有人才?能否吸引到国际人才?并购后,能否留住这些国际人才?董事会要审慎考虑。”
刘明康指出,银行要实施“走出去”战略,首先是其董事会的决策,银监会从不干预银行的战略决策。
刘明康表示,尽管“走出去”是企业的自主行为,银监会不会干预银行做出这样的决策,但银行必须向银监会上报全套材料,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征得银监会的批准。“如果我们同意,它当然可以做;如果没有我们和被兼并银行所在国家监管者的允许,它是做不了的。”(吴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