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截至2006年底,全国已有13个省区市实现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辽宁、安徽等7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市级统筹为主;其他省份仍以县级统筹为主。
多年来,“县级统筹”给流动人口带来的种种不便日益明显———只要不能在一个地区工作、缴费15年以上,将来到了退休年龄就不能享受退休金待遇,参保者就要被清户处理。但是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将社保账户限死在一个地区,与劳动者的流动性特点形成了巨大矛盾。
而清户同样让人郁闷。据全国政协委员倪豪梅透露,在广东一些地区,农民工退保时,只能退出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部分,企业缴纳部分被沉淀在当地社会统筹账户中。退保使农民工只参保,不受惠,不仅直接损害了农民工享受社会保障的对等权益,而且影响了用人单位的参保积极性。众所周知,参保人的未来养老支付,是由个人、企业、国家公益保险三个部分共同组成的。从道理上讲,即使清户,也应该把这三块合计起来退给参保者。如果清户时只退个人缴费部分,当地政府则不仅侵吞了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费用,而且逃避了对参保者未来的“尽养”责任。“只保不养,企业尽了责任,地方政府得了实惠,农民工丢了权益。”倪豪梅委员对此的概括非常到位。
社保形不成“全国粮票”,原因在于当前还属多数的以县级为单位的统筹,不仅财政范围过小,而且统筹地域又画地为牢,互不相通。表面上看,这是因为“分灶吃饭”形成的财政单位过小,归集能力太弱,管理手段跟不上。但是根子还在于民生意识还有差距,对此重视程度尚嫌不够。
我国参保人数逐年扩大,这是政府“民生大餐”的重要部分。但是社保福利如果只是“地方粮票”,只限在当地享用,其含金量肯定大打折扣。因此,建立全国社会养老保险一卡通制度,让流动人口的保费一旦缴纳,就随人流动、终身拥有、全国通用,应该像重视社保本身价值那样,当作一项必达目标来追求。(马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