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世界收费公路14万公里,其中10万公里在我国。而有关数据显示,我国收费公路比例超过70%。交通部门规定40公里设一收费站,但是有些地方政府规定每20公里甚至更短路程就可设一个收费站。“高密度、高收费”竟成了我国收费公路的显著特点。以至于高速路不高速。同时,收费公路还衍生出一系列腐败问题,诸如转让、收费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导致收费公路成为一些地方政府及其利益集团牟利的工具。对于收费公路的诟病,很多人都感同身受。
建设高等级公路本是为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然而由于收费站密集,以及监管不力导致“永久”收费,让收费公路成了地方政府及其利益集团的“收银局”,致使收费公路怨声载道。技术含量很低的收费员的月薪可高达8000元,而还贷却往往遥遥无期。对收费公路的审计调查发现,中国收费公路在建设、运营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其中部分公路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不仅司机怒气冲天,而且法律界人士也发出了“怒吼”:该尽快恢复公路作为公共产品的本来面目了,该还路于民了。
陕西省开了个好头,收费站之间距离达不到规定的就该撤销。而且,收费公路收费期满的也要按规定拆除收费站,没有“永久”收费的道理,最新出台的《北京市公路条例》对此做了明确规定。撤销不合理的公路收费站,拆除收费期满的收费站,这是制度规定,也是民心所向。我们期待陕西省不合理公路收费站的做法在全国产生“蝴蝶效应”,真正还路于民,给老百姓一个不交“买路钱”的公平正义。交“买路钱”的路只能算“私路”,公路公路交钱走路还能姓“公”吗?
我国有关法规规定:公路发展应坚持非收费公路为主,适当发展收费公路。而我国收费公路比例超过70%,这是很不“适当”的。而且,对收费公路的管理更是不“适当”的。有专家说,现在是该真正整顿混乱的公路收费现象了,否则收费公路会成为中国经济系统运行无法承担的包袱。同时,陕西省撤销不合理收费站的事实也说明,收费公路乱相不是不能治,而是地方政府愿不愿意治的问题。只要敢用重典,我国公路就会畅通,我们期待着。(张魁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