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接二连三发生福布斯富豪落马事件,这些富豪们在人们心中的印象如何呢?最近一项调查显示,中国富豪群体难为青年人榜样,近七成青年受访者认为中国富豪品质差。
我更喜欢把“中国富豪”称呼为“中国新富阶层”,他们幸运地在经济转型期横空出世,伴随着社会财富规范的懵懂、财产权法律保障的缺位,老百姓不客气地看穿他们为“缺乏安全感的暴发户”,他们的形象似乎就从未高大过。中央党校的韩庆祥教授日前在一次主题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文化”的理论研讨会上,痛斥了山西煤炭富豪的挥霍浪费行为,我们也习惯于骂他们“为富不仁”、教训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在中国新富阶层面前,舆论与民意史无前例地疯狂并高蹈着。问题是眼下的我们,谁也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多米诺”:越是疯狂解构“财富原罪”,越是难以建构起我们的道德与责任的根基。
一个最浅显的道理:不当收益往往来自于秩序的失守,而不能归谬于寻租的强势———就譬如你不能说抢劫无耻的根源在于罪犯的技术先进一样。我们喜欢语重心长地教训新富阶层们说美国“股神”巴菲特如何计划把自己所持股票的85%捐赠给5家基金会、370亿美元捐款如何成为迄今为止美国乃至全世界最大的一笔善款;但我们绝口不提有来自美国捐赠机构的统计:大约70%-80%的美国人每年至少会给一个慈善机构捐款。富人,先是一个社会人,然后才有财富属性之“富”的身份,抛开社会道德氛围与社会责任水平去苛责新富阶层之“善”,最坏的结果是妖魔化了无辜的财富资本、陷入“同步贫穷”的皆大欢喜。
财富品格不是天生的。1930年代之前,西方企业强调的惟一目标就是“最大利润”,而1930年代至1960年代则倡导企业经理人的责任“也要对顾客、员工、供货商、债权人及所在社区有所承诺”;1960年代后,则更多地主张“企业应该参与解决社会问题,回馈社会”。我们呢?我国媒体常年如一日大肆报道外国媒体(如福布斯)为我们眼球制作的富豪榜;地方政府不惜为企业利润而屡屡颁发政策法令之下的VIP特权;加上改革开放之初,国家将全社会的工资水平和社会福利水平标准定得比较低、劳动权利规定得更低,为的是壮大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遗憾的是,在这种“比较优势依赖”下反而使得劳工权益被GDP幻象遮蔽……如此政策环境、舆论环境如何养成新富阶层的道德与责任呢?
洛克菲勒有句名言:“培养一个贵族需要三代时间。”暴发户到贵族的距离,就是我们的新富阶层到兑现道德责任的距离。新富阶层之“新”,恰恰在于其要努力学着去“成为一个富人”,寻求一种富人特有的身份认同。“有恒产者有恒心”,但新富阶层的“恒心”是要培养、要学习的,在对财富产权充满经济的犹疑、法律的困惑的时候,我们做了什么呢?制度生态没有为我们养成一个中国新富阶层的榜样,而群体沦陷的背后是我们在赐与其财富机遇的时候没有给其上好财富品质的社会课。拯救中国新富阶层的道德忧伤与责任迷茫,打骂的结果怕是要“逆反”的,关键还是要调整我们的价值期许:一者,还原道德与社会责任的“公民标准”,而非“富豪标准”,扎实从每个公民做起;二者,健全新富阶层的法治环境,杜绝“财富特权”;三者,加强正面引导,构建和谐财富氛围、建立健全财富回馈机制。(邓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