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北京市统计局首次对外全程公布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的“出炉”细节。而对CPI中为何没有房价的问题,有关人员表示,“按照国际统计惯例,房价属于投资”(《北京晨报》8月26日)。
主动公布CPI的“出炉”细节,无疑值得欢迎。不过,听到CPI不包含房价属于“国际惯例”的解释,笔者又不禁黯然。
在市场经济发达、社会结构相对稳定的国家,房价未纳入CPI除了住房的投资属性外,还因为其住房交易主要是既有存量的买卖和出租,而非大量新楼盘的直接购买和交易。这种情况下,以租金为主来衡量CPI当然符合其社会实际。
而我国住房市场显然并非如此——消费性居住购房才是住房市场交易的主体,因为拥有自己的住房事实上是城市生活的首要内容。我国的房价与民生状况有着国外所不具有的密切、敏感关联,也是CPI统计难以回避的巨大存在。更不用说,还有其他特殊“国情”的存在。比如,租售比的严重扭曲——国际上这个比例一般不超过1:200,而国内许多大城市却达到1:300,甚至更低。
其实,仔细推敲一下各国CPI体系的细节,不难发现其CPI构成分类、权重,都是密切结合本国国情、民生消费实际而设计的,力求准确反映其国民的具体消费倾向或模式。比如,美国的CPI构成中,“食品和饮料”所占权重就低于“交通运输”类。这样的CPI构成,其他国家显然无法简单照搬和当作“惯例”通行。
可见,即使在CPI统计上真有所谓的“国际惯例”,其最大的惯例也并非“房价不纳入居民消费价格”这样的教条,而是“确保CPI能切合自身国情、使之准确反映民生消费实际”这样的根本原则和方向。
鉴于此,更值得中国公众期待的还是:统计部门能及时修订和完善CPI的统计体系,将关乎民生利益的消费价格,如房价,尽可能纳入到CPI统计中来,使之不仅能准确反映民生消费实际,也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真实的统计数据。(张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