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3日电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中央企业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该上报国资委。在日前下发的《关于支持配合监事会依法开展当期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务院国资委表示,涉及中央企业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改制重组、产权转让、薪酬分配、利润分配、重要人事变动、安全生产事故等重大事项,均应及时报告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而监事会为国资委下属机构,由国务院直接派出,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而在之前召开的“2007城市国资论坛”上,国资委研究中心有关专家也表示,应该由国资委来主导国企的分红。“出资是为了收益,如果国资委是出资人,那么出资人收取红利是正常的。”有关国资专家表示,很多地方国资委的出资人职责并未落实,往往成为地方党委政府行使管理职权的平台,甚至出现新的政企不分、政资不分和政市不分。(陈筱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