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设立并发展之后,目前,全国共有6省份正在同时发力争夺第三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一轮“新特区热”似乎正在上演。
在新的历史时期,为了有别于过去的“经济特区”,国家设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既是进一步推进改革的基本路径,也是实现区
域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还是应对全球竞争、形成和强化国家竞争力的必由之路。浦东新区和滨海新区的设立,已经体现出了“新特区”对于试验区经济效益的增长和经济模式改革的巨大助推效应。在已有“新特区”的示范作用下,各地积极争取“新特区”,从积极的角度看,无疑体现出了创新区域发展模式、提升区域竞争力的良好愿望和争取发展的高涨热情。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各地对“新特区”的激烈争夺,反映出了一些地方仍未去除传统的政策依赖情结。一些地方钟情于“新特区”,就是期待享受到中央赋予的金融、土地、税收、财政等诸多政策上的扶持和优惠,期待中央给政策、给资金。这实际上是一种过于依赖政策的惯性思维模式。事实上,“新特区”的设立,并不是简单地给某些地区优惠政策,而是试图通过区域性的体制、机制的率先创新,来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可以预期的是,“新特区”的设立,不仅取决于国家的需要、客观环境的可能和外部因素的驱动,更取决于地方发展的内在基础。如果把地方发展的希望一味寄托在“新特区”的政策支持上,必将贻误发展时机、影响发展速度。实践表明,以往一些地方经济发展缺乏活力,原因之一就在于养成了靠国家、等政策的习惯,而不是在自身上下工夫,切实增强发展的内在动力。一味地依赖优惠政策推动,发展不可能持久;唯有将促进发展建立在对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把握和运用之上,政策优势才能转化为发展优势。
国家级新区的批准,实际上是在特定区域发展已经呈现出起飞态势之时,中央给予的强大助推力。“新特区”的设置与自身“增长极”的形成是一个过程。比如天津滨海新区的设立并不仅仅是申报得来的,而是实干干出来的。1994年,天津市就提出用十年时间基本建成滨海新区,直到2006年发展已呈现良好态势之时,才被批准为国家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良好的机遇只会垂青那些准备充分的地方。在各地竞相争夺“新特区”之时,建议这些地方的诉求更加理智与明智,少花时间去琢磨如何要政策和资金,而把主要精力放在埋头实干、夯实自身基础上来。(方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