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四日电 题:中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短板在企业
中新社记者 俞岚
尽管保护知识产权在中国已被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但在这一战略中处于核心地位的中国企业显然还难当如此重任。
在今天举行的二00七中国保护知识产权高层论坛上,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国资委等部委的高官都坦言,总体来说,中国企业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知识产权的水平还不高,与国外先进企业仍有明显差距。
目前,在国内,大部分企业没有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一些企业忽视专利检索,在研发上投入大量资金后,才发现就同类技术已被申请专利,造成极大损失;有的企业没有在外国及时申请专利和注册商标,结果商标被人抢注,创新成果得不到国际保护;有的企业遇到知识产权纠纷时怕应诉,放弃依法维权。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指出,国内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亟待提高。 据透露,二00五年中国仅有万分之三左右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对外技术依存度达百分之五十,八成以上的高技术产品依靠进口。中国的经济总量占世界的百分之四,而发明专利仅占世界的百分之一点八。
国家统计局去年底的一项调查结果也显示,五成一的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中,自有品牌产品的收入所占比重不足一半,其中三成四的企业产品无品牌。
创新能力不足之余,企业知识产权的应用水平也比较低。据国资委二00六年对全国近三千户企业知识产权状况的问卷调查显示,二000年以来,所调查企业授权专利实施率小于百分之三十的占五成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销售占总销售额三成以下的企业有三成六。
此外,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弱,管理能力亦不强。田力普指出,“有制造无创新,有创新无产权,有产权无应用,有应用无保护”现象在中国企业界十分普遍。据统计,目前国内八成以上的假冒等侵权案件的受害者是国内企业。而面对侵权行为,相当一部分企业未能采取及时正确的维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