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利息税将使富人更富,穷人更穷。”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刘维新告诉本报记者。这似乎与目前不少专家提出的取消利息税的呼声不协调,而且理由更是针锋相对。
2007年3月,两会期间,包括知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在内的27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交关于取消利息税的提案,称中国应取消已实行了7年多的利息税。其中有不少专家同意该提案的原因恰恰是认为利息税导致了社会财富的不均衡。全国政协委员徐锡安指出“征收存款利息税并没有达到拉动内需、刺激消费的目的,反而增加了社会分配的不公”。经济学专家易宪容也认为,利息税的主要承担者是广大的中低收入民众,利息税的征收必然会导致中低收入民众的相对税收负担比高收入者要高。这样做既与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公平原则相悖。因为,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的增加,使得他们可支配收入减少,从而导致对中低收入者消费的挤出效应。
针对这种看法,刘维新提出了他自己的看法,取消不取消利息税,已经不单是多少的问题,不单是占财政收入的比例问题,它最关键的是看是谁受益的问题。如果取消利息税低收入者也许能得到一定的实惠,但仅靠取消的利息税,他们得到的利息税还是非常有限的,而存款中富人的存款还是占了绝大一部分。根据一份不太确切的统计数字,20%的人占了60%以上的金融资产。如果取消利息税,那么高收入者反而能够掌握更多的资产,而对低收入者的补贴反而要政府承担,尽管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很快,现在国家的财政收入已经非常充裕,但一下子从财政收入中拿出几百亿也不是小数目,还不如让富人承担这部分资金,对减轻国家财政负担有好处,更重要的是能够调节财富在社会各阶层的均衡。
如果能够将从富人征收的税收真正用到补贴穷人上,取消利息税看起来的确是个不错的选择。然而北京科技大学金融系主任刘澄认为采用补贴的办法有很多弊端。
他认为,税收征收上来都是统一使用,不可能专项用来对低收入者进行补贴,而且在目前中国的税收使用机制还不是很有效的情况下,税收收入并不能真正用到我们想用的地方,比如目前的公款吃、喝,都是对税款的浪费使用;即使上级部门将部分税款划拨下来用来补贴穷人,也有可能在中间环节被各级政府截留,采取补贴的办法不能有效监督,不能保证公平,最后根本达不到补贴的作用。而且采用补贴的办法惠及面非常小,该补贴的得不到补贴,不如取消中间环节,取消利息税直接增加居民的收入。
他还指出,即使从财政收入的角度来说政府也不能扮演与民争利的角色,税收增加了,国家富强了,民众却不富裕。何况如果企业把剩下来的资金用作经营,政府可以通过征收商品经营所得税来弥补这部分财政损失。这样看来财政收入并不会减少,还可以拿出一部分来用做补贴。
刘澄认为利息税应该取消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利息税自征收以来并没有达到原始的目的。不仅没有达到刺激消费的目的,现在反而降低了居民的消费能力。而且存款利息缴税,国债、股票所得却不缴税,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王远鸿处长曾指出:“征收利息税后,对刺激消费的累积效应还是有的。”通过对2002年到2004年的储蓄存款余额和利息税收入分析发现,利息税实行后,3年期、5年期等长期存款不再受宠,居民的存款结构发生了变化,更倾向于活期和短期存款。
刘维新介绍,总体上来看,储蓄中富人阶层拥有的资金还是占绝大部分,如果取消利息税,富人可能将免缴的20%利息税投入资金、证券市场,尽管从单个方面来说,资金并不算多,但从整体上来看,这将是一笔不小的数额,如果进入房产和证券市场还是会有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