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实施两年,这项权利具体落实情况如何?随机采访河南商丘市部分用人单位,调查显示—— 带薪休假成“虚话” 职工有假不敢休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施行两年多来,河南商丘市有没有职工因未能依法享受这一权利而投诉呢?记者日前到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询问,得到的回答是:“零投诉。”“零投诉”说明该市职工都享受到带薪年休假了吗?记者经过调查采访,得到的是另一种答案。
五一过后,记者对商丘市部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进行了随机采访,50%以上的受访者称没有享受带薪年休假。有的职工说知道但没有休过,有的则说想休但不敢休,还有人说并不知道有这个权利。虽然答案不一,但结果不难看出,带薪年休假在一些单位职工看来,还是镜中花、水中月。
“带薪年休假,还有这样的好事?我没听说过。”5月4日,该市南京路某食品厂职工刘海峰说,他是2007年通过朋友介绍好不容易才来到这个工厂工作的,每月能按时领到工资就很满足了,并不奢望休假还能够拿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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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民营企业,老板让我们带薪休假,那当然好。如果不让谁也不敢要求。现在找份工作不容易,要是因为休几天假砸了自己的饭碗,不值。”刘海峰说。
46岁的张伟是该市某大型酒厂的一名推销员,他说知道有带薪年休假的规定,但从没有休过。至于理由,他掰着指头说:“一是单位领导从来就不说年休假的事;二是单位的工人一部分实行的是计件工资,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你可以天天在家待着,但没钱。我是搞推销的,工资是底薪加提成,如果休假了,任务就很难完成,一个月只能拿600元的底薪。家里还有几张嘴等着吃饭,我敢休吗?”
看得出,无奈的他虽然心里非常渴望享有带薪年休假,但现实还是让他不敢有太多的奢望。
虽然有些职工没有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但并不敢就此维权。李梅是该市某事业单位的一名文印员,5月11日,她告诉记者:“单位原来安排两个人专门打字整理材料。今年1月,同事休产假,我一个人整天忙得晕头转向,连个完整的星期天都没有,更别说休假了。”
李梅说,这样高强度的工作让她实在吃不消了,前几天她向领导申请休年休假,可领导说要以大局为重。意思很明显,就是不能休假。她想向有关部门投诉,但又担心失去这份工作,心里很矛盾。
针对许多企业职工有假难休的实际情况,该市劳动执法监察支队的王海健认为,如果职工没有休年休假,用人单位可以进行工资补偿。但他又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如果职工主动放弃带薪年休假的话,用人单位可以不给予任何的补偿金。
王海健还说,目前多数单位实行的是工资加奖金的计酬方式,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劳动者处于弱势,许多劳动者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不得不放弃这个权利。“企业若不能安排休假,就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王海健说,现实中,因为没有职工投诉,对职工这项权利的落实,也还没有监督到位。
“有的民营企业还是依法执行了这一规定。”河南宏星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杨红梅告诉记者,去年5月初,他们公司召开一届二次职代会时,就审议通过了《公司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权利,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企业除正常工资外,每天另奖励20元,同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商丘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张春燕告诉记者,工会作为职工权益的代言人和维护者,在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时,应该把带薪休假一项写进集体合同,或者工会可以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关于职工休息休假的专项集体合同。她说:“更主要的还是监督带薪休假的落实工作。各级工会都要监督地方和企业对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情况。同时,工会还应发挥集体协商的作用,与企业就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具体时间和休假期间的工资应包括哪些进行协商,以保证带薪年休假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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