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场化方式清理
上海证券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来规范和清理比较妥当?
巴曙松:具体来说,下一步的规范和清理应围绕四个方面:
第一,将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分类处理,对于省市一级财政收入比较稳定,偿还能力较强的,经过必要的规范和清理后,应该对它们继续提供贷款支持,把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工;对于财政状况较差的县一级平台,则尽量不提供贷款。
第二,投融资平台的银行贷款必须与实体建设项目对应起来,重点防范纯粹用来借钱的壳公司,这一部分违规行为要重点清理。
第三,对打包贷款进行项目的对应和清理,即是说银行把贷款所对应的项目一一打开和对应,从而明确不同项目的偿还能力和风险水平。
第四,引入更多的市场化手段。一方面,对一部分有现金流的投融资平台,可以通过市场化运作,如转让股份、转让资产等形式,让他能够运行下去。另一方面,也可以发行城投债,可以将它视为一种准市政债,经过适当的规范、完善之后,还有发展的空间。因为未来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正在加速,很多基础设施需要建设。
刘煜辉:经济增速和楼市决定了风险的大小。我算了笔账,地方融资平台7.38 万亿元债务意味着作为银行贷款抵押的土地的价值达10.5万亿元(假定土地估值准确),这一金额是过去五年(2005-2009) 土地出让净收益(若收地补偿金占土地出让收入平均按15%左右)的4.4倍。按照中国房地产信息集团(CRIC)的土地出让数据,其数据直接来自各地土地交易中心。
如果以2009 年的土地销售收入来偿还这7.38万亿元债务,需要6.15年时间;以2008 年的土地销售收入来偿还,需要14.76年时间,而且,这还不包括债务利息和未来两年平台余额要达到自然增长的峰值。
以上估算同时假定未来的土地出让收入将用于偿还当前债务。换句话说,将不会有多余的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当然这是不现实的,因为如果这样的话,怎么获得推进城市化所需资金呢?
眼前的压力在于利息偿付。以2009年末余额7.38万亿债务的平均融资利率为6%计算,2010 年地方融资平台需要偿还的利息金额大约为4500亿元。以2010年末余额10万亿债务的平均融资利率为6%计算,2011年地方融资平台需要偿还的利息金额大约为6000亿元,2012年高达7200亿。
考虑到很多项目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不会产生任何资金收益,很多地方融资平台只能依靠已获贷款或新的贷款(如果银行愿意继续贷的话)来支付利息。还有一个选择是卖地筹资。
基于一个假设,即未来中国如果仍将以过去的速度继续增长,未来将获得税收和土地出让收入,这两项收入将受惠于未来经济增长。但是,假如土地收入回落,或者市场低迷,地方政府仍需维持当前的支出水平,这个游戏将不会有圆满的结局。而地域的不均衡、政府级别的差异加大这种风险。
沿海省份获得平台贷款58%,却获得土地出让收入的74%。内地获得平台贷款42%,却只获得土地出让收入的25%。地方政府行政级别越低,其持有的土地价值越低,那么2010 年以后他们在偿付债务本息方面的困难就越大。
金麟:目前,地方政府可以采取以下的策略来获得现金流,归还平台贷款本息。
策略一:资产证券化。在对政府融资平台清理的前提下,可将目前平台贷款资产证券化成地方政府债券,由政府财政化当前的负债。
策略二:中央政府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我国的地方政府没有所谓的破产之说,一旦无法归还融资平台贷款本息,地方政府将向上级政府求援,要求上级拨款解决还款问题。由于目前中央和地方的财税分成大致为5.5:4.5,未来中央如果能够加大财税转移支付力度,地方将有更多财政收入偿还地方融资平台贷款。
策略三:变现地方政府手中资产。尽管很难计量规模,不过地方政府目前确实拥有众多的有形和无形资产。上市公司股权、收费权、土地使用权等都是可以变现的资产。只要采取合理的方式,这些资产都可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策略四:借新还旧,在发展中解决问题。从直观感觉上,借新还旧对银行风险很大,这好比“蓬齐博弈”,债务泡沫会越变越大。不过必须明确的是,与一般企业不同,我国地方政府只有现金流风险。倘若平台项目逐步产生效益,项目现金流就能满足未来银行贷款本息的偿还。
再退一步,倘若项目本身仍无法产生现金流,那么随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只要当地政府的财政收入增长到足以支付贷款本息,平台贷款还款问题也能逐步解决。事实上,从一定程度上讲,铁道部目前就是采用借新还旧的策略支持铁路建设,靠当前产生的利润很难偿还银行贷款。
策略五:大幅减少政府开支,严格控制基建投资。通过压缩政府开支,地方政府把节省下的资金偿还平台贷款本息。不过在减少政府开支的同时,当地总需求的降低无疑对地方经济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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