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因花旗银行要求提前还贷,而引起其他银行的提前催贷。”常祝辉向记者出示了湖北黄冈建设银行的起诉判决书,其中明确写出,2008年11月,因太子奶被花旗上海分行起诉,建行黄冈开发区支行遂以太子奶卷入重大诉讼为由通知该公司及其担保人,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由于花旗的诉讼,原与太子奶长期保持良好关系的多家国内银行纷纷要求还贷,产生挤兑现象。”
此外,两年来太子奶的损失还包括无形资产(品牌等)价值损失,以及由此造成的人员骤减(从原先的1万多人减少到2000多人)和内部动荡(形成了无数起上千人上访、堵路、堵桥恶性事件发生)。
至于提出10亿元的索赔,财务总监李颖介绍,太子奶原计划在2008年营业额达到30亿,在上半年完成13亿的情况下,下半年由于卷入诉讼,资金链断裂导致停产;2009年原计划营业额50亿,但只完成了5.44亿。“与此同时,太子奶这一中国知名民族品牌风光不再,价值降到最低点。”
常祝辉表示,10亿的赔偿金额是集团做出的最低估值,还没有计算因为上市搁置带来的间接损失,不排除追加赔偿金额。
或追诉刑事责任
“我们无法理解花旗的做法,几乎违反了所有境内外贷款常规。”常祝辉表示。
在常祝辉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好当前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书中,第6、7条明确写着:“对于因资金暂时短缺但仍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有发展前景的被执行人企业,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对于被执行企业正在使用的厂房、机器设备等主要生产设施,慎用扣押、拍卖和变卖等执行措施。”
“实际上,花旗的多次违约已涉嫌构成‘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罪’。特别是此次海外所谓破产案使太子奶遭受不可估量的损失。”常祝辉表示,已于近日寻求相关文件证明,以做出具体方案,“不排除追诉花旗银行中国区负责人刑事责任的可能。”
与此同时,太子奶正与其它银行商讨还贷方案,并已与11亿小债权人签订了3-7年分期分批还款协议。招商银行、荷兰银行等众多债权方都表示将支持有利于太子奶经营的决定。( 吕静莲 实习生 刘梦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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