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德基身陷“秒杀门”店大欺客or漠视中国法律(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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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肯德基身陷“秒杀门”店大欺客or漠视中国法律(3)
2010年04月16日 15:33 来源:证券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淘宝工作人员称,“秒杀”这种看似简单的竞拍方式,其实最重要的就是前期的准备工作,包括对活动规则的设定、对活动进程的控制,以及对促销的现场应对方式等等。他觉得,肯德基在此次“秒杀”活动前并没有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既然淘宝网相关人士已经否认了淘宝店铺优惠券“被破解”的说法,那么肯德基公开信中称的“非授权途径可下载的无效电子优惠券”究竟从何而来,仍然不得而知。

  北京肯德基被起诉

  肯德基诚信问题受质疑

  2010年4月7日,北京市消费者刘先生来到东城法院,起诉北京肯德基有限公司,要求肯德基按照优惠券价格出售全家桶套餐,并判令肯德基承担本案25元的诉讼费。经审查,刘聪的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东城法院下达“案件受理通知书”,正式受理此案。

  刘先生认为,他与肯德基之间形成了事实买卖合同关系,双方应按优惠券载明的条款履行合同义务。肯德基的行为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在看过肯德基《致消费者公开信》后,刘先生表示,肯德基道歉的态度值得肯定,但他对肯德基“咨询多方意见”的表述表示质疑。刘先生称,他起诉肯德基后,对方至今无人与他联系。

  北京大禹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肯德基发现有人制造假冒优惠券获利,那么肯德基可以通过法律渠道维权。警方在查清事实后可据情节、性质以及涉案金额判断是欺诈还是诈骗。同时,他强调这与肯德基“假冒”事件完全是两个法律概念,不能因“假券”的借口赖消费者的账。肯德基事先未制订相关识别办法,目前无法拿出优惠券是真是假的有力证明和证据,不能证明消费者手上的优惠券是假的,那就应该按此前承诺兑现优惠活动,不兑现则明显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

  法律界相关人士认为,肯德基在此事件中,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根据《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第21条和第23条规定、各地商务、价格、税务、工商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促销范围内的全国2100余家肯德基连锁餐厅共计罚款可达数千万元。

  不少消费者在“秒杀门”事件后对肯德基的印象“大打折扣”,很多网友表示,今后将极有可能尽量不光顾肯德基。肯德基人人网主页上也有不少网友留言抵制肯德基。

  据此记者曾联系过北京肯德基公司公共事务部,但其负责人表示最近公共事务部业务繁忙,并未回应记者的采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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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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