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下放外商投资审批权 鼓励外资参与中企重组——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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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下放外商投资审批权 鼓励外资参与中企重组
2010年04月15日 02: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4月14日电(记者 俞岚)中国政府决定下放外商投资审批权限,并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当天在国新办记者会上表示,中国将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除《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需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准外),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核准。

  此前,中国地方政府受权核准的外商投资项目金额上限为1亿美元。张晓强称,此次是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对外商投资权限下放幅度最大的一次。

  不过,中央政府也担心一旦审批权下放,部分地方政府会不计成本地招商引资,因此,《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的“限制类”项目审批权仍掌握在中央政府手中。

  张晓强并表示,中国将优化利用外资结构,鼓励外资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严格限制 “两高一资”(高污染、高消耗、资源型)项目和钢铁、水泥、风电设备等产能过剩领域的盲目扩张。

  “中国再也不能当‘两高一资’的世界工厂。”他引用数据称,2009年,中国的GDP大概是4.7万亿美元,约占全世界GDP的8%,但中国消耗了世界能源的18%,钢铁的44%,水泥的53%,如此巨大的资源消耗及其带来的环境影响难以支持中国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国务院在近日就利用外资下发的一份文件中明确提出,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支持A股上市公司引入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尤其是“以并购方式参与”,被外界认为是新时期中国利用外资的重要举措。商务部专家王志乐称,全球外商直接投资约八成通过并购完成,在中国眼下这一比例还不到5%。

  张晓强表示,促进利用外资方式多元化是中国政府综合考虑自身发展需要、监管能力和跨国投资方式变化等因素,主动做出的决策。但他也提醒各界注意“硬币的另一面”,中国政府也将依法实施反垄断审查,并加快建立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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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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