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3月4日电 (记者 陈静)记者今日获悉,上海的金融犯罪案件数量正逐年递增,且持续多发,金融犯罪主体与犯罪手段更呈多维状。
上海金山法院院长张斌今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预防与减少金融犯罪,不仅需要法律制裁,银行等金融机构亦要从源头上防范金融犯罪。
上海金山法院首度在沪就金融犯罪单独发布白皮书,同时,更成为此间基层法院发布金融执行“白皮书”第一家。
据介绍,该院受理的金融案件中,绝大多数为金融诈骗案件,其中,信用卡诈骗案件数量最多,并继续快速增长。有关人士指出,此类犯罪应成为各方关注重点。金山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涉金融机构人员经济犯罪案件占相当比例,一般涉案金额大,由此凸显银行管理方面存在漏洞。
此番金山法院发布的刑事“金融白皮书”对金融机构敲响警钟。根据白皮书,有四类金融机构“内鬼”犯罪应引其关注,其中包括,内外勾结——业务经理与客户合谋诈骗他人;损公肥私——柜面负责人私用公章为他人担保;监守自盗——大堂经理冒领客户遗忘支票;造假贷款——信贷员冒用他人名义骗取贷款。
白皮书特别关注突发性金融纠纷,并希望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后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经营状况、信用状况方面的实时动态监控,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发生。
据了解,近年来,金山法院改变了原有“消防队”式的司法保障金融模式,建立了“防火墙”式的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法院定期对金融机构通报“黑名单”,金融机构则向法院集中提供涉案当事人的开户和存款信息,双方建立长期合作的协调机制。
此次“金融执行白皮书”更提醒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同时把好贷前、贷中、贷后三道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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