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呼吁增加民间投资渠道 立法遏制非法集资——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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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代表呼吁增加民间投资渠道 立法遏制非法集资
2010年03月04日 16: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北京3月4日电 (记者 柴燕菲)近几年,随着浙江东阳吴英案、台州王菊风案等非法集资案件频见报端,浙江已成为民间非法集资事件的高发地区。4日,全国人大代表、新光集团董事长周晓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呼吁,政府应增加民间投资渠道,并且制定集资法案,及时遏制非法集资现象的蔓延。

  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浙江沿海地区民间融资活动开始活跃起来,大量非法集资案进入公众视野。据浙江省公安厅统计,2008年,该省共立案查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近200件、集资诈骗案40多件,其中涉案金额1亿元以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达17件。

  周晓光表示,浙江民间资金较为雄厚,百姓崇尚节约,而“投资无门”以及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不容乐观,为非法集资提供了可趁之机。“老百姓对资本市场认识不够,有存款却不知该如何投资,找不到投资渠道,‘信任借贷’在浙江较为普遍。”

  全国人大代表、民建浙江省副主委、绍兴市主委车晓端认为,民间投资具有局限性,缺乏切实的权益和地位保障,存在不能进入、不想进入、不知进入等一些问题。“建议从根本上保障民间投资的合法地位和权益,消除民间投资的后顾之忧。从法律的角度规定民间投资能够进入的领域和民间投资的方式、比例、规模等一系列内容,切实减少对民间投资的行政干预,使民间投资有法可依。”

  此外,不少代表也认为,国家推出4万亿元投资计划后,银行大规模信贷投放对中小企业的“挤出效应”已现。“银行开始收紧对中小企业的借贷,企业为了生存,只能到民间短借,然后通过高利贷的形式还贷。”周晓光表示,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了非法集资生存的空间。

  记者了解到,国家曾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从2009年开始,一些小额贷款公司相继诞生。对此,周晓光认为,“相对来说,小额贷款公司比例是很少的,一个县市就一家,如果出了问题根本解决不了,而且它本身的体制和机制也有很大的缺陷性”。

  周晓光建议,遏制民间非法集资的蔓延,国家宏观调控应更为科学和到位,以减少对中小企业的不利影响。此外,政府应提供更多风险可控的投资机会和出路,“比如政府的一些工程,给老百姓参与的机会,在很大程度上可缓解民间非法集资的问题”。

  “当然,立法尤为重要。”据悉,对于非法集资的立法问题,周晓光已连续3年递交法案。“在非法集资案出现的过程中,可能政府和百姓都有所耳闻,但却无人管治,这是很不正常的现象。尤其是像吴英案等一系列大案接二连三出现后,更说明监管存在一定的漏洞。”

  全国人大代表、富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赵林中表示,尽管国家把刺激消费作为重中之重,但对本可起到重要作用的民间投资扶持缺位,特别是在外向型经济明显的沿海地区,民间投资造成的低水平扩张和产能结构性过剩浪费了大量资源。赵林中希望,“地方政府要从战略高度上推动民间投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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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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